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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10, 2019

林德宪法 Rendel Commission

2019年3月3日,在喜耀文化学会进行的开埠200年讲座上,我跟出席的朋友分享关于林德宪法的资料及看法。

林德宪法是二战结束后,为了安抚民心,从殖民地统治过渡到自治的策略。

二战对新马的政局与民生的影响深远:甘榜精神的微妙变化、政治转向与思想觉醒、争取在地公民的权益,都是二战后急速发展的社会进程。

日据时期,日军政府将各族群进一步分而治之,鼓励马来人参与“马来亚乡土防卫义勇军”,催生马来民族主义;成立“印度国民军”,训练男女战士解放印度;另一方面则通过检证所设下的目标,任意屠杀华人。日本投降前甚至刻意煽动种族情绪,柔佛和霹雳都发生马来极端主义者排华事件[1]。

民族主义情绪延伸至上世纪50年代的公民权运动,新加坡华侨政治认同由中国转向本地,马来民族统一机构(巫统)青年团则反对给予华人公民权益。这股极端的情绪时起时落,1964年7月12日,巫统秘书长赛加化阿峇(Syed Jaafar Albar)在巴西班让的新星戏院发表演讲时加以煽动,把巫统反华人、反新加坡政府运动推向高潮。最终引发起大规模的“7.21华巫种族暴动”(Prophet Muhammad Birthday Riots)。

不过必须强调的是,不论是40年代、50年代或是60年代,民间马来人多数保持中立,甚至保护华人,采取暴力手段的多数是极端分子。


玛丽亚事件催生本地马来人与回教徒反殖民地情绪


二战结束后,反殖情绪在华社萌芽,上世纪50年代进入高峰期。

1950年的“玛丽亚事件”是二战留下的遗憾之一。英国官员为了协助玛丽亚的生母从阿米娜(养母)手中夺回女儿,欺骗阿米娜从登嘉楼来到新加坡,然后由荷兰与英国政府合演一出戏,通过司法程序让玛丽亚回到生母身边。这番伎俩引起马来人与回教徒对洋人与殖民地政府的强烈不满,演变成砍杀洋人的暴乱事件。虽然后来事件平息下来,但反殖情绪已经浮现,这可从后来新加坡成立的多元种族政党看出端倪。

“英荷联军”的做法,连出任新加坡市议会主席的英国人麦尼斯(Sir Percy McNeice)都看不过眼。他在口述历史中提出下列看法[2]:

- 荷兰人认为玛丽亚身为一名白人女子,必须在欧洲家庭里成长,不能跟马来人在一起,这种单向思考是完全错误的。荷兰当局自以为拯救了玛丽亚,其实是毁了她的一生。

- 如果玛丽亚留在阿米娜身边,跟丈夫曼梭在一起,她可能会比较开心,她的生活也会过得好一些。

- 玛丽亚虽然皮肤白皙,看起来不像马来人,但没关系,马来人喜欢肤色较浅的孩子,在那个战争的年代,许多马来人收养华人的孩子也是基于此原因。

- 记者Lilian Buckle的丈夫在社会福利部工作,她利用内幕消息的优势,进入修道院,拍摄煽动性的照片,刊登在报章上。这项举动激怒马来人,认为白人侵犯玛丽亚的宗教自由,在回教世界里,这是不可饶恕的罪行。


林德报告书


1953年由尼皓总督委任九人委员会,重新审核新加坡的宪法,作为缓冲反殖情绪之计。1954年2月林德宪法出炉,随即在议会上通过並立即实行,以作为1955年4月举行的立法议院的宪法基础。

林德宪法的委员包括:林德 (George Rendel,英国外交官)、陈振传 (Mr OCBC)、Nasir A. Mallal (进步党)、林有福 (劳工党,前进步党员)、陈才清 (CC  Tan, 进步党)、 Tan Sri Datuk Professor Ahmad bin Mohamed Ibrahim,以及三名英国人。


(林德九人委员会。图片来源:NAS)

Ahmad bin Mohamed Ibrahim在马来亚Gombak出生。新加坡独立后成为首任总检察长,曾经参与新马合并谈判,制定新加坡的新回教法等。完成使命后回到故乡,在马来亚大学执教。

林德委员会报告书提出新加坡独立的首要考量:

- 食物与水供来自马来亚联邦,新加坡无法自供自足。

- 新加坡缺乏政治经验,无法成立稳定的政府。

- 新加坡是个贸易港,需要稳定的政府机制来维持。

- 国家意识与被赤化的存在风险。

林德委员会已经考虑到新马合并是取得独立的途径,不过避开“合并”的字眼,而是以“大组织”来取代:

- 新加坡与马来亚联合邦的政治关系,有必要加强合作,目前互相猜疑的局面使到双方不愿意进一步磋商。

- 只有双方关系取得良好进展,新加坡才有可能成为这个大组织的一个独立运作的成员。

报告书总结,让新加坡人民通过议会选举,成立一个在英国控制下的自治政府。英殖民地政府负责制定法令条例,内部安全 (包括国防)、外交与财政等完全由英国掌控,公民则可享有结社、言论、集会、出版等方面的有限制的自由。


林德宪法的主要影响力


林德宪法的演变迅速,新加坡在10年间经历林德宪法选举(1955)、自治(1959)、合并(1963)与独立(1965)。如今回顾这段历史,可以看出以下改变:

1. 释放限度权力

人民行动党秘书长李光耀抵制林德宪法,认为选举只是民主的假象,英国总督操纵大权。因此,人民行动党只派四人参与林德宪法选举,以了解议会的状况。

人民行动党员兼工会领袖林清祥则认为“1954年至1959年是新加坡历史的一个转捩点。一个从实施‘紧急状态’转入实行林德宪法制改革的转捩点,一个由充满高压的白色恐怖转入极有限度自由、民主开放的转捩点。”[3] “林德宪制的进展,说明英国不得不做些政治让步,政治气氛因而稍微开放,许多新的职工团体,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1955年大选竞选活动期间,群众情绪高涨,冲破了自1948年6月紧急法令实施以来的白色恐怖氛围。”[4]

2. 亲英政党参与制宪

林德九人委员会中共有三名进步党员。进步党(SPP)于1947年成立,主要人物包括:John Laycock(李光耀的老板), Nasir A. Mallal,陈才清,林有福(后来跳槽到劳工阵线)。进步党是亲英政党,主张以渐进式取得独立,1963年完全自治,过后跟马来亚合并取得独立,不过没有设定时间。李光耀以竞选代理人的身份协助老板参与1951年的竞选,为日后组织政党留下伏笔。

3. 政党是号召群众的主力

劳工阵线与人民行动党都是反殖的政党,它们的共同点包括:

- 承诺结束殖民地统治,争取独立。

- 争取华工与受中文教育人士。

- 通过民众的语言来团结民众。

新加坡于1959年自治,比进步党的计划提早四年,跟这两个政党的群众基础不无关系。

4. 社会运动加速求变

1955年,在林德宪制下,新加坡有了一部新的宪法,规定在立法议院的32名议员中,人民可以选出超过半数的25名代议士,其他7个席位则保留给4名官委议员和3名前议员。[5] 此外,在自动的注册法令下,选民由原本的7万5000名增加到超过30万名,包括22万5000名初次享有公民权的受华文教育的华人。这是新加坡历史上首次举行的立法议院选举,是新加坡实行新宪制后的第一件政治大事,“由30万选民选举治理百余万人口的政府,新加坡人民上了民主政治的第一课。”[6]

4月2日的投票结果,劳工阵线赢得10席,华巫联盟 (UMNO-MCA)3席,组织联合政府。

其他中选议员来自:民主党 2席,进步党 4席,人民行动党 3席,独立人士 3席。

这个选举结果令劳工阵线有点措手不及,内选后由马绍尔出任首席部长兼商务部长,其他内阁包括:劳工与福利部长林有福,教育部长周瑞麒,交通与工程部长哈米德(Abdul Hamid Bin Haji Jumat),卫生部长布拉加(A J Braga),地方政府、土地与住宅部长汤玛士(Francis Thomas),首席部长工商部助理朱马霍伊(J M Jumabhoy)等。哈米德代表巫统,其他人士来自劳工阵线。

人民行动党排出四人团队,三人当选:李光耀,林清祥,吴秋泉,蒂凡那(落选)。

赢得选举的独立人士Ahmad bin Ibrahim后来加入人民行动党,出任自治邦政府的卫生部长与劳工部长,32岁时因长期疾病英年早逝。有人怀疑林德宪法选举时,Ahmad bin Ibrahim是人民行动党刻意安排的棋子,万一选民不接受政党,至少还有一名“独立人士”进入议会。

对于殖民地政府而言,这是场“变天”之战,英国原以为进步党会获胜,结果人算不如天算,还政于民的日子已经不远。

5. “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进步党亲英政权的终结

进步党由讲英语的“精英”组成,在过去的立法议会选举 (Legislative Council Elections)曾经赢得多数议席,虽然当时的投票并不踊跃:

- 第一次民选(1948):进步党 3/6(参选6席,赢得3席)

- 第二次民选(1951):进步党 6/9

- 市议会选举(1952):进步党13/18

当亲民的替代政党出现后,进步党及重组后以自由社会党再战江湖,结果都不堪一击,不论是立法议会、市议会或是自治邦选举都相继失利:

- 林德宪法立法议会选举(1955):进步党 4/25

- 市议会选举 (1957):自由社会党LSP 7/32

- 自治邦选举(1959):自由社会党  0/51

6. 市议会选举 :为自治邦选举探温

根据林德宪法与麦尼斯委员会建议, 1957年12月21日,全部32个市议会议席公开竞选,人民行动党成为民心所向:

- 人民行动党13/14(参选14席,赢得13席), 巫统2/3,自由社会党7/32,劳工阵线 4/16,工人党 4/5,独立人士 2/11。

当时的政局所出现的最大变化,就是马绍尔于1956年领军到伦敦出席独立谈判铩羽而归后,退出劳工阵线,另组工人党。

由林有福接手的劳工阵线显然受到周瑞麒压制学生运动、指责林清祥号召民众“打警察”、宣布南大无权颁发学位等所影响,声誉一泻千里,参选16个席位,只赢得4席。

1959年林德宪法下的第一届自治邦选举,不出所料的,人民行动党以狂风扫落叶之势,赢得55个国会议席中的43个席位,从自治走入与“大组织”马来西亚合并、分家、独立的时代。

主要参考资料:
[1] 邱克威,蔡慧钏,《淙淙巴冬河 巴冬华人社会发展史》,巴冬永春会馆出版。
[2] National Archives of Singapore, Oral History Interviews, Accession Number 002036, Reel/Disc 16
[3] 林清如,《我的黑白青春》脊顶图书出版社 2014年7月,ISBN 978-981-09-0989-5,第382页。
[4] 林清如,《我的黑白青春》脊顶图书出版社 2014年7月,ISBN 978-981-09-0989-5,第378页。
[5] Lim Tin Seng, “1955 Legislative Assembly general election”, Singapore infopedia, National Library Board Singapore, http://eresources.nlb.gov.sg/infopedia/articles/SIP_2014-07-07_134339.html accessed 14 May 2019.
[6] 吴元华,“论新加坡华语文的政治价值”,作者的博士论文《人民行动党与政府的华文政策研究1954-1965》第二章补充改写而成,发表于南洋理工大学中华语言文化中心《南大语言文化学报》第二卷第二期,1997,http://www.huayuqiao.org/articles/wuyuanhua/wyh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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