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2月 11日,新加坡发生了“玛莉亚暴动”事件(Maria Hertogh Riots),当时法庭就一宗抚养权下判,本来只涉及两个家庭的官司,却演变成一场流血冲突事件。
那是六十四年前,也是父亲从中国来到新加坡的第一个年头。他在禧街(Hill Street)的印刷厂工作,在附近见证了这场暴动。在我读书的年代,发生在1950年代的大新闻都被“封锁”,一无所知。我的孩子念中学的21世纪,某些事件经过教育界人士重新编写,玛丽亚出现在“Social
Studies”的教科书中,并将这起暴动归咎于种族与宗教纠纷。
(在高等法庭外大草场 Padang 集合的回教徒。图片来源:Straits Times 12 Dec 1950)
1988年2月25日的国会上,人民行动党政府的李显龙、孟建南医生(Dr Arthur Beng) 和已故的郑永顺博士(Dr Tay Eng Soon),反对党詹时中就玛丽亚事件那一番唇枪舌剑,我的记忆犹新。当时人民行动党认为种族纠纷是暴动的根源,詹时中则坚持其中政治斗争多过于社会因素,他最多只能认同跟宗教有关,但绝对不认同是由种族纠纷而引起的。当时李显龙说他会提供每一字每一句(chapter and verse)来证明暴动是一起种族事件,郑永顺支援李显龙时,说他有第一手资料,他的瑞士邻居驾车进入市区,被暴徒殴打,唯一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白人。他奉劝詹时中必须接受历史现实,而不是为了他的政党而扭曲历史(The Straits Times Feb 26, 1988)。
如果沿着新加坡政府一贯灌输的种族与宗教和谐的概念,这个教科书式的结论是符合国策的,但就我看来,整起事件的酝酿过程其实已经超越了种族与宗教,涵盖面之广,甚至可以视为远在英伦海峡两岸的荷兰与英国政府联手打造的一出戏,玛丽亚只是日战与殖民地时代的伤痕人物,只是一颗殖民地政府展现权力的棋子。是一段值得回顾,温故知新的历史。
如果沿着新加坡政府一贯灌输的种族与宗教和谐的概念,这个教科书式的结论是符合国策的,但就我看来,整起事件的酝酿过程其实已经超越了种族与宗教,涵盖面之广,甚至可以视为远在英伦海峡两岸的荷兰与英国政府联手打造的一出戏,玛丽亚只是日战与殖民地时代的伤痕人物,只是一颗殖民地政府展现权力的棋子。是一段值得回顾,温故知新的历史。
除了当事人玛丽亚外,其他关键性人物还包括: - 玛丽亚的生母艾德琳(Adeline Hertogh):她是否为了争夺抚养权而捏造事实? - 养母阿米娜(Aminah binte Mohammad):她含辛茹苦,抚养阿米娜八年。但她是否为了争夺抚养权而捏造事实? - 马来丈夫曼梭(Mansoor Adabi):他是不是一颗棋子,还是真心要和阿米娜结婚? - 法官布朗(Justice Brown):他认为最适合玛丽亚的判决,是否符合玛丽亚的利益? - 荷兰女王朱丽安娜(Juliana):她以女王的身份介入抚养权之争,是否带着有色眼光? - 新闻记者Lilian Buckle:她那深具煽动性的新闻与照片,是否陷入新闻炒作的范畴? - 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艾德琳的亲兄弟Soewaldi:他知道抚养权之事,但并没有出面澄清,还原事情的真相。 - 极端回教徒甘尼(Karim Ghani):他以圣战之名,鼓吹回教徒诉诸暴力,符合回教法吗? |
委托抚养五岁大的女儿
1937年3月24日,玛丽亚(Maria Bertha Hertogh)在爪哇出生,排行第三,父亲是一名来自荷兰的军人,母亲艾德琳(Adeline Hertogh)则是一位能说流利的马来语的印荷混血儿。玛丽亚的父母都是天主教徒。
1942年,太平洋战争暴发,当时居住在万隆(Bandong)的玛丽亚只有五岁大,她的父亲被日军逮捕,下落不明;母亲刚刚生了第六胎,将她交给马来朋友阿米娜(Aminah binte Mohammad) 帮忙抚养。那是艾德琳最后一次看到女儿,因为数天后,艾德琳在踩着脚车去阿米娜的村庄途中,被日军捉到俘虏营囚禁。一年后,在回教家庭中长大的玛丽亚易名为纳德拉(Nadra Ma´arof)。
阿米娜是艾德琳家族的世交,除了跟艾德琳一家常有来往外,也认识玛丽亚的外祖母,也就是艾德琳的母亲(Nor Louise)。
阿米娜来自背景良好的家庭,她的第一任丈夫Abdul Ghani是登嘉楼苏丹的私人秘书,她的表亲(Datuk Bukit Gantang)在战后成为霹雳州的首席部长。阿米娜曾经跟着丈夫出使东京,她本人在东京教了十一年的马来文课。第一任丈夫死后阿米娜改嫁给一名在万隆做首饰生意的商人。他们没有孩子,在玛丽亚之前已经领养了一名日本孤儿,取名Kamariah。由于阿米娜通晓日文,日战时是日本宪兵部队的一名翻译员。
彻底改变命运的旅程
日战结束,印尼民族主义兴起,全国各地掀起反殖民地统治的独立战争,万隆也不可幸免。阿米娜担心玛丽亚这个白人女子的生命安全,让她穿上马来人装束,但是,阿米娜还是因为“窝藏”白人女子而被捕了。她坚称玛丽亚是她的女儿,有合法的领养证明,过后获得释放。1947年,阿米娜带着玛丽亚回到登嘉楼甘马望(Kamawan)的家乡,玛丽亚跟同龄的孩子一起上学,在朱盖(Chukai)女子学校读书,课余也接受可兰经教育。
(情同亲身母女的玛丽亚与阿米娜。图片来源:CNA 2014)
战后,阿米娜的父亲跟许多因战争失散的家庭一样,要求荷兰在新加坡与爪哇的办事处协助寻找失散的女儿。英国行政官员Arthur Locke在无意中发现玛丽亚,对阿米娜说玛丽亚的父母在新加坡,想要跟他们见面。阿米娜并没有想到背后的阴谋,于是在1950年4月10日,带着玛丽亚前往新加坡,此行从此彻底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
抚养权之争
在新加坡荷兰领事馆,荷兰官员坚持要将玛丽亚归还给生父,并建议支付阿米娜五百元作为过去八年来抚育玛丽亚的费用,阿米娜不为金钱所动,她要的是这名养女。
4月22日,荷兰领事馆向法庭申请庭令,由社会福利部(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暂时看管玛丽亚。隔天,社会福利部官员将玛丽亚带到约克山家居手艺中心(Girls' Homecraft Centre),其实就是少女收容所,前身是保良局。
5月17日开庭,法官并不认同战争时期许多儿童被领养的社会现状,不论是英国或者荷兰都不接受这种没有经过合法的法律途径,只由民间自行处理的领养方式。经过短短15分钟的聆讯,法庭判决玛丽亚的抚养权归生母艾德琳所有。玛丽亚暂居保良局,直到离境。
回教与民间组织决定出资协助阿米娜上诉。7月28日开庭时,上诉庭认为荷兰律师单方面申请由社会福利部看管玛丽亚并不符合法律程序;此外,荷兰律师所提呈的有关玛丽亚的生父的资料不够完整,所以上诉庭判决玛丽亚归还给养母阿米娜。
(玛丽亚和阿米娜离开法庭。最终的审判结果是玛丽亚归还生母艾德琳,回去荷兰。图片来源:National Archive The Hague 2356844-501130-32)
陈明娘(Tan Beng Neo)的口述历史
根据陈明娘(Tan Beng Neo)的口述历史(Oral
History Centre 000371/20),当时她在约克山“保良局”工作,第一次法官下判后负责接领玛丽亚。玛丽亚和阿米娜从法庭后门出来,两人紧紧抱在一起,说宁愿死也不肯分开。当时荷兰律师也在场,但他只是袖手旁观,没有任何行动。
拉拉扯扯半小时后,阿米娜才接受陈明娘的建议,上车一同到保良局去,看着玛丽亚被好好安顿之后才去找律师商量对策。陈明娘表示当时社会福利部曾经劝请荷兰律师快点带玛丽亚乘机回荷兰,免得夜长梦多,但是律师说玛丽亚在社会福利部看管下是安全的,他要等监护人从荷兰过来,才一同乘船离开。阿米娜提出上诉后,玛丽亚必须继续留在新加坡,直到审讯结束为止。
陈明娘说阿米娜很疼爱玛丽亚,每个星期都来探望养女,将她的脏衣物带回家清洗,教她背诵可兰经等。有一回阿米娜带了一个温文有礼的年轻男子来探望玛丽亚,她介绍说这位男士是她的“表弟”,没多久这位“表弟”就成为玛丽亚的丈夫。
(陈明娘 Tan Beng Neo 对阿米娜和玛丽亚的印象良好,儒雅有礼,认为局外人难以理解两人间所建立的亲情。图片来源:SBC 1988)
保良局带孩子们出去游玩时,也会带玛丽亚一同出去,但她必须将马来服装换掉,穿上跟其他白人女孩一样的衣裙,这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避免被外人,尤其是新闻记者认出来。
在陈明娘眼中,阿米娜和玛丽亚已经在一起生活多年,情同母女,那种亲情局外人是难以理解的。
陈明娘追忆,玛丽亚的父亲曾经写了一封信给女儿,由社会福利部翻译成马来文,大体上说的是爸爸妈妈和所有的兄弟姐妹都很期待一家团聚,并不是爸爸不要你,而是当时爸爸在打仗….
“Dear Bertha,
In the first instance, we would be very happy if you would come back to us, papa and mama, as soon as possible. At the moment we felt very sad and so we hope that you will come back to our old place. All your brothers and sisters are very anxious to meet you where you are once happy.
Bertha…should remember that father has gone to war at…(something or something).
Bertha, you have been following us and remember that you used to play with Benny. I am sending you a group photograph of all of us. Number one at the back from left to right, mama, papa, was the …sitting in front from left to right, the youngest name Ria. Till then I end my letter and we are very happy to see you coming back to us.
With love from all of us.”
玛丽亚并不想跟陌生的亲生父母在一起,她以马来文回复父亲,表示要跟阿米娜在一起,并不想回荷兰:
1. I may be present at the hearing.
2. That I remain with Cik Aminah.
3. That I remain a Muslim and do not wish to follow another father.
4. That I do not wish to return to Holland.
5. That I do not wish to leave Cik Aminah, I am alright here.
6. That all Cik Aminah says is true. I wish to speak to the judges.
Signed Nadra Binte Marath, dated on the 25th of June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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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国际化”的玛丽亚婚姻
上诉庭判决玛丽亚的抚养权归还给阿米娜的四天后,也就是8月1日,玛丽亚事件出现巨大转变,阿米娜安排了一场传统婚礼,将13岁的玛丽亚许配给22岁的马来教师曼梭(Mansoor Adabi)。根据回教法,只要女孩子进入青春期(12岁)就可以嫁人,虽然这个做法在回教社会里还是存在着争议。比如8月10日,一位回教领袖便写信给海峡时报,指出虽然玛利亚的婚姻并不违背回教教义,不过回教大国如埃及就立法规定女孩子必须16岁以上才可以结婚。不过,他进一步说,这并不表示基督教徒可以反对玛丽亚的婚姻,因为两人已经在阿拉的见证下完成婚姻手续了。
在回教徒眼中,依照马来亚的回教婚姻习俗是留住玛丽亚,使她永远脱离荷兰父母争夺抚养权的方法。当时这种未成年的马来婚姻在马来亚和印尼是挺普遍的,结婚后,双方各回自己家住,直到成年才洞房。不过,回教徒不了解英国人,英国人也不了解回教法律,在英国人掌权的殖民地,这一步棋成了致命伤,演变成日后的悲剧。
这段婚姻在荷兰引起极大的震荡,它非但带来文化冲击,还牵涉到国家的尊严。玛丽亚的生父认为玛丽亚是个来自文明国度的西方人,执意要将玛丽亚带回荷兰。他表示玛丽亚被残忍的东方人恐吓,被阿米娜藏起来,教导她憎恨欧洲人,憎恨自己的父母、种族和宗教。
“(Maria)was threatened by her foster mother and her so-called husband, Mansoor. She is like a child frightened of Black Peter, a Dutch classic villain. Maria was similarly frightened of those cruel people in the East…Our child was captured by Aminah, hidden by her all these years and raised to hate Europeans. She taught her to hate her own parents, race and religion.” ---- Father of Maria |
荷兰报章一方面强调玛丽亚只是个小女孩,另一方面渲染玛丽亚已经失去处女之身,借此挑起社会舆论。
英国和美国的报章也大肆报道,称玛丽亚为“森林女孩”(Jungle girl)、“在森林中养大的荷兰女孩”(Dutch
girl, reared in the jungle),德国报章称玛丽亚为“森林女孩” (Dschungelmädchen)。Jungle girl 取义自当时深受欢迎的泰山电影,由猿猴养大的泰山(Tarzan),将马来亚间接形容为蛮荒之地,极具侮辱性。
英文报章对阿米娜的称谓也是多面性的,海峡时报称她为阿米娜,后来称她为保姆(Ajah),最后称她为养母。英美报章则称她为马来保姆(Malay nurse)、土著保姆(native nurse)。荷兰报章称阿米娜为看护人(baboe)、后母(second
mother)、不育的女人(barren woman)等。销售量数一数二的荷兰报章(De
Telegraaf)甚至无情地渲染,加油加醋,说阿米娜通过战争和买卖儿童婚姻,捞了一大笔钱。
曼梭认为西方人非但不知道新加坡就像美国的芝加哥一样,是个现代化的城市,还恶意丑化新马,甚至说玛丽亚必须躲避森林的老虎。这些记者认为我们住在什么地方?是在森林中吗?
The Dutch had imagined Maria a “jungle girl”, although she is as much a city girl as any girl in Chicago, USA. One of the Dutch papers spoke of her dodging tigers in Singapore. Where do such writers think we live? In the middle of a jungle?
---Mansoor |
荷兰与英国政府并不认同这段13岁的婚姻,并认为这是争夺抚养权的阴谋。依据荷兰法律,女子在21岁前结婚必须获得父母的允许,当时荷兰女王朱丽安娜(Juliana)要求英国政府协助,既然女王开了口,英国政府当然全力配合。
(荷兰女王朱丽安娜(Juliana)要求英国政府协助,将阿米娜带回荷兰。
图片来源:CNA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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