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12, 2024

收容弃婴娼妓 弱势女子求救之门

原文刊登于《联合早报》2024613

 

今年初教育部宣布,欧南中学将于2026年从约克山搬迁至盛港。半个世纪前,欧南中学乃全国15所工艺中学之一,设备完善的金工、木工和电工场,让附近学校的男女学生亲手装配电器,制造实用的铲子、铅笔盒等,从而激励学生修读工艺学科。

我生长在工业化大环境下,每个星期总有一天,与身穿白衣白裤或白衣蓝裙的欧南中学男女生,踩着扛石街(合乐路)的石阶,登上万基山(约克山)的工场用手劳动。

后来才知道,欧南中学校址的前身是保良局Po Leung Kuk)。如今一些校友建议原校改建成乐龄村,不啻为继续发挥为民服务精神的好点子。

欧南中学曾是保良局和女子工艺所原址。

 

昔日的边缘女子

话说小时候吃过晚饭,左邻右舍时而坐在花皮凳上打牙骹,那个谁是南天(酒楼)的舞女,大葛街(High Street)邓生的老婆是个“阿姑”或“琵琶仔”,七马路(Selegie Road)的阿秀是保良局的“妹仔”,英语说得噼里啪啦的三姐在圣婴堂长大等。年少懵懂,多年以后总算把发生在水仙门住家方圆两公里的陈年谜团逐一解开。

广东人口中的阿姑指的是风尘女子;琵琶仔不是男生,而是被卖身到风月场所,带艺在身的少女;妹仔自小被卖到富贵人家当侍婢或童养媳;保良局和圣婴堂为被遗弃或逃出魔掌的女子提供安全网。

 

圣婴堂为弃婴重获新生

170年前成立的圣婴堂比保良局早了三个年代。当时民间互助,华社主要通过庙宇、社团和帮会;阿拉伯和印度商人兴建宗教场所;欧洲慈善教会服务各社群,俗称“圣婴姑娘堂”的圣婴女修道院(CHIJ)乃其中一例。

上世纪90年代修复完工的圣婴女修道院,易名赞美广场 CHIJMES),依稀可见圣婴女校、圣尼各拉女校、教堂和修女宿舍(古德威尔屋,Caldwell House)的往昔丽影,孤儿院则已拆除。

赞美广场乃圣婴女修道院的前身,维多利亚街的 (1)“希望之门”和 (2)古德威尔屋,让被遗弃的女孩重获新生。

19世纪中叶,法国修女拉克洛特(Mathilde Raclot)和三位伙伴在槟城创办亚洲第一所圣婴女校,校务上轨道后把相关经验带到新加坡,在古德威尔屋办学。第一批30名女学生当中,有14名欧洲和欧亚裔付费学生,其余都是被遗弃门外的孤儿。

圣婴女修道院持续扩展,兴建“圣婴堂”孤儿院,运作至1982年。重男轻女的年代,家长用破布或报纸包裹,把女婴放在修道院的小门外,有些附上红包答谢。这些弃婴无名无姓,估计多数来自穷困或破裂家庭;有些则因家长迷信,例如虎女被视为不吉利而遭遗弃。

圣婴堂修女、保姆和一群孤儿合影(约1900年)。(新加坡国家档案馆)

新加坡自治后,圣婴堂外已不见弃婴,而是母亲或亲友直接抱着婴儿前来让修女抚养。其中有些私生子,怕被家人发现后对母女不利才抱来的。有些家境好转后想领回自己的孩子,那时候没有DNA验证,骨肉相认的成功率不高。

维多利亚街这扇“希望之门”(Gate of Hope)让女孩重获新生,她们多数读完小学,有读书能力的继续升学,其他则接受职业训练,在圣婴堂居住至成年。有些女孩饮水思源,回来协助修女照顾后辈。

 

保护华族女子的保良局

圣婴堂收留的孤儿不分种族,相关资料显示以华人居多。1888年殖民地政府成立的保良局,则专为华族少女而设。保良局初创时位于竹脚妇幼医院,1926年搬迁至约克山后,国际联盟会(联合国前身)组团考察,赞誉可收容300人的保良局乃全球最佳典范。

约克山保良局至欧南中学的地貌变迁。

英国殖民地设立的保良局包括香港(1882年)、新加坡(1888)、槟城(1888)、吉隆坡(1895)、怡保(1900)、马六甲(1915)。香港保良局已转型为多元化慈善团体,槟城保良局运作至上世纪70年代,原址现为“济世之家”,为残疾人士提供康复之所,其他的已经消失。

槟城保良局运作至上世纪70年代,原址现为“济世之家”,为残疾人士提供康复之所。

关于本地成立保良局的经过,19世纪常发生诱拐妇孺,逼良为娼,从中国贩卖人口出洋等事件。根据时任华民护卫司必麒麟(WilliamPickering),1884年新加坡有6600名华族女子,估计其中至少2000人是妓女。1887年实行的妇女与女童保护法令,赋予华民护卫司特别权力,把受欺凌的女子、未成年妓女,以及被诱拐贩卖的女子带到“安全的地方”(保良局)。那些遭虐待的妹仔逃出来后,亦由保良局收留。女性抵岸时必须接受华民护卫司问话,若怀疑非自愿入境,一律遣返回国。

1895年清人李钟珏撰写的《新加坡风土记》以中国游客的角度,记录保良局成立时期的社会风貌:“牛车水一带妓馆栉比,闻注籍于护卫司之妓女,共有三千数百人,而此外之私娼女伶(琵琶仔),尚不计其数。皆广州府人,或自幼卖出洋,或在坡生长者。频年香港贩幼女来坡,卖入妓院者踵相接。领事悯之,率同华绅言于英总督,允下护卫司议章保护,设保良局,以时查察,于是此风少息。”

1930年代初,本地立法通过“妇幼保护法令”和 “妹仔法令”,严禁人口贩卖。林秋美(Janet Lim)的英文著作“Sold for Silver”(1958年),阐述母亲在中国乡下改嫁,将她卖给人肉贩子,然后转售到新加坡当妹仔。林秋美因险遭男主人凌辱而逃生,华民护卫司把她送入保良局并完成中学教育,日后成为圣安德烈医院护士长。妹仔法令实行首几年,许多富有人家包括她的主人视若无睹,认为洋人根本不了解收养穷家女的善意。自传出版时,华社仍然普遍带着笑贫不笑娼的心态,林秋美要现身说法并不容易,至少必须有足够勇气来面对鄙夷的目光。还好社会人士认同自传所反映的社会现实,著作短期内再版。

 

从保良局到少女收容所

二战前,保良局为女孩开办中英文课程和职业培训班,她们进得厨房,出得厅堂,成为王老五上门征婚的对象。社会福利厅还会后续家访,确保丈夫履行职责,让妻子过正常的家庭生活。至于受雇妇女,当局关注的是工资是否合理,老板是否按时发薪等。

日据时期,保良局停止运作,此后没再复办。保良局原址易名为“女子工艺所”(Girls Homecraft Centre),一些未成年少女因跟家人不和离家出走,或被父母强迫结婚,亲自上门要求庇护;有些父母因女儿叛逆,请求政府代为看管等。

新加坡独立后成立大巴窑少女收容所,21世纪由新加坡少女收容所继续引导边缘少女走回正途。

女子工艺所的女孩们庆祝圣诞节(1962年)。(SPH Media 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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