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2, 2017

保留总统选举 Reserved presidential election

新加坡第一任“保留总统”已经尘埃落定。根据国会立法的新门槛,合格的只有刚为了参选总统而辞去人民行动党和国会议长席位的哈莉玛(Halimah Yacob),有权酌情处理的总统选举委员会不作第二考量,不对另外两位有意参选人士网开一面,为民选制度省下了民选的程序。

六年前的第七届总统选举,官方强力支持的总统陈庆炎先生差点上演滑铁卢。陈庆炎赢得35.2%的票数,以0.34%的微差胜了陈清木。

第八届总统选举前的修宪,可解读为合法化地稳住政府阵脚,避免六年前的事件重演。

平民出身的哈莉玛成为新一任总统。除了成为宪法更新后的第一位民选总统外,也是新加坡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统。只不过此“民选”并非民选。

叫人震撼的不是哈莉玛的马来人的资格问题,或国会与法院对谁是第一任民选总统的看法的问题,而是看到了一场从谱曲到呈现在政治舞台上的交响曲。叫人大开眼界。


热议中的课题


热议中的课题包括了何谓马来人,以及谁是第一任民选总统。

何谓马来人的界限向来是颇灵活的,并非纯粹血统这么简单,纯血统的马来人几乎少之又少。到头来,新加坡马来人的身份认同,或许就是通过共同特性:信奉伊斯兰教,朗读阿拉伯文撰写的可兰经,以及奉行马来人的生活习俗。简而言之,就是看起来像个马来人。

至于信奉其他宗教的马来人(例如实里达人)算不算是马来人?信奉回教的华人算不算是马来人?以前华人家庭为了孩子的未来,将他们送给马来家庭抚养。这些孩子算不算是马来人?这是一大片灰色地带。

关于谁是第一任民选总统:1993年全民投选出来的王鼎昌,或是修宪后过渡期间“行使民选总统权利”的黄金辉?国会指示任何人若存疑,可以入禀法院。陈清木入禀法院,要求解读。上诉庭下判,国会是制定法律的地方,法庭必须根据法律行事,因此相关解读应该回到国会去。

上诉庭的说法合情合理。绕了一个圈子,只是让大家了解,法庭是执法的地方,国会才是最高的权力机构。这是民主社会的法则。只是有时候我们会掉入自己的思维逻辑,忘记了这个准则罢了。


保留选举是政治资本还是政治代价?


引用《联合早报》2017年9月9日,何惜薇的报道
陈振声让与会者表决,有关总统选举制的辩论和推出“保留选举”,是否意味着政府必须因此付出一定代价,结果大部分与会者举手表示同意。
他接着说,世界上多数从政者都会要保全政治筹码,但李显龙总理的一席话让他深深体会到政客和政治领导人之间的不同。
“李总理说,我们可能会因为启动保留选举而付出政治代价,没有特定种族当总统所引发的问题可能不会马上浮现,但万一问题二三十年后出现,新一代的领导人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政治)空间来制定应对机制?一个政治领导人必须预先察觉将来可出现的议题并适时制定机制。”
陈振声也说,领导人应在能力可及的情况下,为未来的领导人打下基础,并动员民众支持新机制,使未来的国家领导人更加成功。
陈振声为“保留选举”打圆场这一席话,二三十年后对少数种族总统的疑虑到底是未雨绸缪还是杞人忧天,或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哈莉玛在单方谱写的交响曲中坐上总统宝座,到头来是维护政党势力或是国家形象?反正就是支持者坚信无疑,不信者永恒不信,那是因为我们缺乏了一个有公信力的公开性彻底辩论的平台。在这种形势下坐在总统座位,哈莉玛会觉得舒服吗?

从这起保留总统席位事件,可能更应该叫人关注的是马来族群在政坛中的实力。所谓的人民行动党的“第四代核心领导班子”,除了50多岁的环境与水源部长马善高,没有年轻的“四字头”的马来人。新加坡体系竟然出现“断层”,是否代表着更深化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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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应验了广东人所说的:“大石砸死螃蟹”。
当今大天朝的一句“真理”:'手中有权,不用,过期作费!'
当然了,一切都是那麽的'民主' - 我是民 “李”是主。
言论自由,“官”的两个血口,大大的!
选'贤”任“能”,高薪养“奴”,顺'李'成章,非'李'莫属!
发扬儒家思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皇权天授,
“为人民服务” 世世代代 永永远远!
'皇恩浩荡' '谢主隆恩' 高高(在上)的!

Anonymous said...

不战而'胜'
不劳而'获'
使我想起了中国的伪满州国傀儡皇帝。
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出卖了自己的民族,出卖了自己的国家。
一个历史的罪人,遗臭万年!

Anonymous said...

是不是也应该通过'修宪',总理“民选”轮流做,以示各族平等,机会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