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7, 2019

个人代步工具 PMD

伍碧红当国会议员时,在淡滨尼“成功试验”行人与脚踏车共用行人道,2010年荣升为新加坡第一个步行与脚踏车市镇。从此以后,在区内走动必须身手敏捷,左闪右避,在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却仍要战战兢兢。

试验成功的市镇为日后的人车(个人代步工具:踩踏式滑板,电动滑板车,电动踏板车,电动独轮车,电单车)共用行人道合法化铺路。

出席“block party”时,我跟伍碧红交流看法,发现她言不由衷,未几便借机开溜了。只能想象她“主动”提出在淡滨尼试验人车共用行人道,并向国会汇报试验成功,所说的未必是心里话。

在共用行人道条例未合法化的时候,尤其是组屋区的行人道,对行人而言已经危机处处,合法化之后PMD(个人代步工具)横行, 频频制造意外,行人必须时时刻刻眼观四面,耳听八方,在安全的行人道上一点都不安全。


当公民缺乏道德的时候


我相信一般民众都有公民良知,会负责任地使用个人代步工具。但也有一般民众缺乏公民道德意识,自认合法而无视他人安全。

我们的公路无法负荷那些不需要熟悉公路安全准则和考驾照,就可以为所欲为的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我们的行人道同样无法负荷这些藐视行人安全的使用者。

行人无辜受害,有冤无处诉,只好由议员代言。今年8月的国会,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蓝彬明发表部长声明,表示政府不打算禁用PMD,因为PMD提供廉价方便又环保的出行选择,不过政府会“确保”PMD使用者能够负起安全使用的责任。

无桩共享脚车横行霸道的时候,让人觉得有关当局对这些颠覆人身安全的运作模式反应迟钝,束手无策。这些共享脚车在组屋区逐渐销声匿迹,不是因为有良好的对策,而是公司的负责人赚了一笔之后,宣布公司破产而结束营业。取而代之,大行其道的PMD价格廉宜,销售量大,经济低迷的时候,可以让一些商家喘一口气。至于对行人的安全,就跟共享脚车的情形一样,有关当局没有对策良方,从将近10年前推行人车共道以来,都没有办法确保安全过。

PMD量大,而且神出鬼没,使行人越来越紧张。当安全不再安全的时候,要多少人受到惊吓,受伤和死亡来满足一些人“最后500米”,“最后1公里”之类的代步理由,满足一些官员议员所说的经济效益?走一段路难道不好吗?


人力车乃前车之鉴


过去的年代,人力车可视为巨型PMD。1880年,新加坡市面上出现第一辆日本制造,上海入口的称为Jinrikisha,有人称为人力车,也有人称为黄包车。这种需要车夫代劳的代步工具很快的泛滥起来。由于需求量激增,日本开始制造品质较差,价格更廉宜的人力车来应市,供应链一条龙,养活了许多人。

人力车在马路上飞奔,撞人撞车事件频繁,市民怨声载道。最终,殖民地政府于1888年成立“车牌馆”,为所有人力车注册,其他应对政策与执法陆续出炉。到了1919年,市区内有9,000辆注册的人力车川行。一向来殖民地政府被视为效率不高,但一个世纪前已经为我们提供前车之鉴。


(建在牛车水地区的“车牌馆”(1904年落成),方便附近的人力车大本营注册。)


代步者的险境


《联合晚报》(2019年5月18日)指出《活跃通勤法令》生效一年内,有740起个人代步工具违例案件,这是根据被陆交局“发现”不顾安全的违例事件。

在这份报道中,《联合晚报》引述陈笃生医院在《新加坡医学专科学院学刊》( Annals Academy of Medicine)所发表的调查报告。2014年1月至 2017年11月期间,陈笃生医院共接收了22名因电动脚踏车与滑板车相关意外而中度与重度受伤而入院的伤患。2015年至2017年这 三年里,这类严重受伤案例逐年增加,分别为六起,七 起和九起。

这22起意外中,最常见受伤部位为头部与颈部,其中有三人死亡,他们都是因为在马路上与其他车辆相撞,加上没戴头 盔,头部与颈部严重受伤致死。死伤者平均年龄为48.8岁,男性超过80%。至于相关意外的伤者,平均住院四天, 医药费可达4300元。伤者出院后,需要花更多时间才能完全康复。

研究员建议,应设个人代步工具专用道、提高公路安全意识,以及强制穿戴头盔,以降低发生意外的几率。


无辜的行人更危险


陈笃生医院的报告书所引用的数据,只局限在该医院的案例。我相信研究员建议的个人代步工具专用道,绝非跟行人共用的车道。相信生活在组屋区的居民都有切身感受,可以引证许多没有执行人员在场的惊险场面。

马路如虎口,大家都能理解。行人道也成为虎口,这是安分守己的行人的困境。行人的生命最脆弱,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对于PMD政策,交通部长许文远表示,政府允许骑士使用个人代步工具,完成最后一里路。这最后一里路,是否有夸大之嫌,成为顺理成章的托词,结果将短短的路程建筑在广大民众的安全隐患上?

各大报章传媒,社交网站都常为行人请命,被PMD撞到重伤的案例常有报道。譬如《联合早报》的社论(2018年6月9日)以曾获国际新加坡夫人美衔的何珠英女士为例,步行到碧山公园做义工途中被电动踏板车撞到头破血流而昏厥。讽刺的是,伤者是政府成立的“活跃通勤巡逻小组”(Active Mobility Patrol)的义工,工作包括劝导PMD使用者,必须照顾他人安全,结果自己先遭殃了。

2019年9月21日晚上,发生在勿洛北第3街第529座组屋一带的车祸,骑脚踏车的王美英被PMD撞伤,脑部受到重创,肋骨和锁骨也骨折,需要靠仪器维持生命。儿子坦言母亲已经醒不来了,但家人仍不舍拔管。最终,王女士于25日晚过世。

也许是本地人的冤气压得太久了,撞人事件引起激烈反弹,对因事故造成妇女重创感到痛心,Zachary Tan发起的网络“管制PMD签名活动” (Banning of PMD / e-bike in Singapore)已经收到超过45,000人签名请愿。

立法管制只是第一步,让执法单位有法可依,但能有多少人执法?希望国人对PMD的禁令请愿,能让国会重新检讨,领导们听得见受害者的声音。


(网民签名请愿,为了行人安全而禁止PMD)

注(2019年9月28日):
2019年9月28日的海峡时报(Christopher Tan, Need to better regulate, police PMD users)提出更多数据。过去两年有记录的案例,在行人道上的228起意外中,196起有人受伤,这是86%。跟公路上的车辆相比,车辆的意外伤亡事件为10%。

目前新加坡有约10万辆PMD,估计每辆PMD一年行驶约3,000公里。公路上平均100万车辆,里数约16,500公里,巴士则为50,000公里。PMD的意外事故,不论是根据总数量或是行驶路程,都高得不成比例。

注(2019年11月9日):
2019年11月4日的国会上,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蓝彬明宣布禁止电板车在行人道上行驶,法令隔日马上实行。

注(2019年11月16日):
2019年11月16日《联合早报》的“雅加达公路和人行道禁用电动踏板车”报道指出,为了保障行人安全与舒适,禁止电动踏板车在行人道和行人天桥上行驶,让行人有更多空间。


同一篇报道指出,在法国巴黎,人行道也禁止骑行电动踏板车;西班牙马德里除了禁止在行人道骑电动踏板车,也禁止在车速限制超过50公里的公路上骑行;在英国,电动踏板车不许在人行道和公路上行驶,也不能开上脚踏车道;美国一些城市也对电动踏板车的使用实施限制。

注(2020年1月7日):

《联合早报》报道,2020年1月6日的国会上,交通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蓝彬明医生透露,电动踏板车人行道禁令于2019年11月5日生效后,人行与骑行道上涉及电板车的事故减少约三成。随着一些电板车用户可能改用电动脚踏车,当局也将更新这类器材的监管控制,包括所有电动脚踏车骑士须遵守公路交通规则以及须注册等。

相关链接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