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11, 2018

冷暖城市

2018年4月22日,王康威在《联合晚报》报道了18岁女学生侯小姐在O水准考获27分(包括一分的课外活动优待分),收到共和理工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她办理好了所有的入学手续,包括缴付了相关费用。开学第一天,连学生证都办好后,校方才告知她成绩不达标,因此取消她的学额。

共和理工学院证实,校方在评估侯小姐的申请时出错,为此向她道歉。

共有16名学生因为成绩未达入学标准受到影响。校方为了确保对其他申请者公平,撤销了16人的学额,协助学生转到其他学校就读。

王康威于5月1日发表在《联合晚报》的后续文章《风中的承诺》,中肯地分析了处理“承诺”与“规则”的难度。

这类进退两难的事件在人生中都会遇上,只是迟早的事。既然关系到还属于人间净土的学校,就举个实例吧!

四十多年前我读高小的时候,一位非常优秀的女生和一位异军突起的男生双双被提名为全校模范生。说男生“异军突起”是因为从小一以来,模范生已成女生的囊中物。她的确非常优秀,受之无愧。偏偏这位男生突然开窍,德智体群美样样精,被多数老师推选为模范生。当时校方担心女生受不了打击,决定修改游戏规则,向男生晓以大义。最后男生释放暖意,大方地“孔融让梨”,模范生事件完美落画。此事还是长大后跟老师成为朋友才知晓的。

说“完美”也许只是一厢情愿,男生是否耿耿于怀,是个永远之谜。因为升上中学后,他摆脱了准模范生的形象,学习态度与行为作风都起了莫大的转变,离校后就不知所踪了。

对甲温暖的人情味,可能是对乙冷酷的伤害。你行,在老板眼中未必就行,因此才有IQ、EQ、懂不懂得做人之说。

或许对莘莘学子而言,学校、老师的形象都是正面的,学校的录取通知以及顺理成章的入学手续,对受影响的学生来说,所犯下的是难以饶恕的错误。从正面学习的角度,就是圣人也有三分错,学会面对现实,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反面的学习则是像王康威所说的“在面对承诺不被兑现时,落差往往只能以‘恨意’来表达”,“18年过去了,我仍记得当时的失落。更因此拒绝再踏入飞禽公园一步。”

对许多企业而言,当人事管理(personnel management)跟城市发展同步, “进化”到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的时候,“资源”只是一连串的数目字。十七八岁的学生学会正面地面对现实,知道“信任”(trust)的珍贵,长远而言未必是件坏事。尤其是侯小姐的志向是朝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或许她可以根据自己青春年华的切身体验,做个好的,有同理心, 懂得将甘榜精神”注入企业文化与硬规则的管理人员。


(如何将甘榜精神注入企业文化与硬规则, 是个百万元的大问题)


危机处理


无独有偶,淡马锡理工学院新学年开课,一位从ITE升上理工学院的金发男生在讲堂跟其他学生引起冲突,恶言相向,“老母”连连,差点上演铁公鸡。该视频在网站疯传。

我询问了在理工学院教了20多年书的L讲师,如果是他,会如何面对这类接二连三的事件?

关于学生在讲堂闹事,L觉得较易解决。金发学生的心理,无非是引起别人的注意,成为公众人物,没有观众,戏就演不下去了。因此最好的做法,就是当场下课,学生散了,戏演完了,讲堂空荡荡了,再来处理下一步。

至于“一分之差”的错误,未必就是一分之差。虽然理工学院的招生标准为五科普通水准相关科目总积分26分,但许多学系的截分都远低于26分。16名学生被“意外”录取,照理在运行了多年的电脑应用程序下,不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因此很显然是人为的。

既然不该出现的状况已经出现了,除了商家(校方)向顾客(学生)道歉外,L觉得不妨逐个面试,要求学生在半年内交出成绩单来决定去留。另一个做法就是为了对其他学生公平,干脆让那些被拒绝入门的学生一个选择,也就是破例扩大收生人数。当然,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做法,除了“人力资源”之外,将是一团乱麻(open a can of worms),对惯按“规则”出牌的某些官员来说,后遗症不可斗量。

的确,在“法理情”的大石头下,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处理,还是打破承诺,依法处置?或者可以跳出思维定式,在盒子外思考(think out of the box),放弃以学业成绩为入学的唯一标准?至于如何拿捏,是个百万元的问题。


10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我在想如果这位18岁的女学生有机会到国外留学深造,结局是否会更完美?
廿多年前我的孩子新加坡小学 “会考” ‘不及格’,我们 “被迫” 移民国外,孩子
如今已完成大学学业多年,是一位在这里知名的 ‘上庭律师’。当年他曾被
新加坡的班主任老師在班上公开指为 “hopeless guy” 呢!

Anonymous said...

fantastic publish, verу informative. Ӏ wonder why the otһer specialists օf thіs seftor
do not notice this. You shiuld proceed ʏour writing.

I'm ѕure, you haνe a һuge readers' base аlready!

Anonymous said...

敢问 “马拉松长跑” 竞赛,有多少最后的优 胜者从 “起跑线” 开始 一路领先?
漫长人生路,一时的挫折何足挂齿?
‘谋事在人 成事在天’, ‘一切尽力,问心无愧’ !

Anonymous said...

我还是上面的首位发言者,其实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解决的方式可以非常的园满,既可保有关学院的公正与诚信,也不伤学生的自尊。
正如文中所述:“照理在运行了多年的电脑应用程序下,不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因此很显然是人为的。”
校方必须展开调查与问责,判断错误发生的原因与背景,是否涉及滥权或利益的交割,给予犯错者适当的处罚。
给与有关的女同学自由选择的权利,她必然有自知之明,如果 她坚持入学,她必须自问有能力面对竞争的考验,如果真的
“技不如人”,等待她的就是被淘汰的命运。
顺便谈谈拾多年前我的儿子以优越的成绩完成了这里的一间最知名大学的法律与商业行政双学位课程,并得到当年法律系的第一名
Excellence Award,但是就在大学当局作最后审查的时候发现他欠修了一门第三年的某法律paper,而直接进修该科目的最后一年的
paper且获得优异的成绩,由于这不符合 “规则”,且该paper是法律学位的 “必修课”之一,为此大学当局特地召开会议,最后大学方面
承认了 “疏忽”,不再 “追究” 而 “特批” 我的儿子 “毕业”。
其实,人都会 “犯错”,当我问我的孩子是谁的错时,他只是 “诡异” 的笑。也许有时灵活,宽容会使这个世界更加美好,不是吗?

Anonymous said...

文中的 “18年过去了,我仍记得当时的失落,更因此拒绝再踏入飞禽公园一步” 使我感触良深。
55年前,我就读的新加坡某教会名校以总平均59.5的0.5分之差,将我留级重读,到了今天,
我依然耿耿于怀,毕业之后50年来,我从未再走入这间中学的校门半步,我拒绝参加她的校友会,
虽然众多家长连夜排队以为孩子在其附小求得一个空位,但我并没有让我的孩子在这间学校求学。
作为一位华校生,受过多少白眼与挫折,但在我25年前离开新加坡移居国外的时候,
我是多少亲友羡慕的偶像,多少人对我另眼相看,一个少少的挫折会时刻鞭策你,警醒你。
我时刻紧记母亲生前留给我的一句话:“人弃天不弃,天弃无地企” (粤语)。
我期望受到不平待遇的学子们,千万不要自暴自弃,应发奋图强,总有一日 “守得云开见月明”,
谁能笑到最后 天数又豈是你能看透!

Anonymous said...

冷暖城市: 人情似纸张张薄 世事如棋局局新
不信?贫居闹市无人问 富在深山有远亲。且看宴中酒 杯杯先敬富贵人。

炎凉世态: 龙游浅水遭虾戏 虎落平阳被犬欺
有日,猛虎翻身豺狼死 卧薪尝胆得偿愿 破斧沉舟越龙门

Anonymous said...

由于一路来,华人被录取进入美国著名大学的人数大大的超出了华人在美国的人口
比例,因此美国的长春藤大学也开始限制华人的入学人数,也就是说只有比一般人
更优秀的华人才有机会。
西方国家往往给予土著和弱势群体进入大学就读的机会,在某发展国家华人高中会
考成绩通常要high A 才能入读医科或法律,但当地土著等只须 low B 便被录取。
更 “搞笑” 的是,在一些西方国家,只要你是超过20岁的当地公民或永久居民,
不须要任何资格都可报名要求进入当地的大学。
公平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大学内却没有人享有任何特权,没有任何种族在
大学考试评审时拥有特权或优先权。
但我肯定新加坡的学府如此这般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绝对是与教育的精神背道而驰,
令人遗憾!

Anonymous said...

刚刚看了早报的一篇网上新闻 “(最后)两年考满分 考不尽大学”
我不禁要问,新加坡的号称 “选贤任能” 的体制有没有给国民一个
2nd chance?有没有提供一个 “重新做人”,奋发图强 的机会?
世界知名的最伟大的天才科学家 爱因斯坦 如果生活在新加坡,....

Anonymous said...

有关上面誌2018/5/24的评论,美国哈佛大学被控歧视申请入学的亚裔学生。
开审一年后判决出炉,麻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巴罗兹认定 哈佛考虑种族的
招生方针合宪,并未蓄意歧视亚裔申请者,考虑种族的录取标准与程式符合
最高法院判例,没有违反联邦民权法。
法官巴罗兹指出:至少到目前为止,考虑种族的招生是确保哈佛校园多元化的基础之一。
据报道:维权人士布鲁姆经营的非营利组织 “学生公平入学” 于2014年提告 指 哈佛大学
从事 ‘种族平衡’,并对录取的亚裔美籍学生数量设限,最后有关的四项指控悉数被驳回。
事实上美国最高法院在过去40年曾多次裁决:大学院校为增进多元校园产生的教学益处,
可将申请者的种族纳入考虑。

Anonymous said...

从2022/10/31早报新闻网
(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ingapore/story20221031-1328233 )
惊悉送餐员“误闯”人行道,被电眼拍到,同时接获新加坡政府的两张罚单 -
因在人行道骑行罚300元 + 因在人行道骑行时超速300元 = 共罚600元
我的确对这篇报导 ‘百感交集’,我想起了当年驾驶在新加坡的公路上,或停在
马路边上,或无心橫过一条马路,无数次被 ’爱民如子‘ 的新加坡政府官员以
’莫须有‘ 的罪名截停,每次上百大元的血汗钱便从口袋飞走 不得不更加
‘节衣缩食’ 欲哭无泪 呀 !
自此我不得不 ‘步步为营’,出门时 ‘眼观四面 耳听八方‘ 我诅咒 ’丐帮瘟神‘
对他们避之唯恐不及 !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举家移居到另一个幅员广大的西方国家,这裡几乎
人人以汽车代步,以空巴或波音来往于城镇之间,30年来僅一次因在
‘渺无人烟’ 的高速公路上 ‘得意忘形’ 超速被 ‘拍到’中过一张约合50新元
的罚单,通过电话解析并保证不再重犯之后也被撤消了 !我感恩 !
在这裡你犯错之后会有改正的机会,这裡的执法不会往死里整,这裡
没有鞭刑,也没有死刑!是遗憾?是庆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