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问的故事并不比黄飞鸿平淡,他曾当街与军阀较量,以大拇指把对方的左轮手枪轮芯压曲;他曾拒绝李小龙以一栋楼换取全套咏春木人桩法的建议,不把功夫当商品出售。
叶问是李小龙的师父。如果李小龙不是33岁英年早逝,现在已经是七十高龄了。能够想象徐徐老矣的李小龙会是什么模样吗?
(叶问与李小龙)
李小龙代表着一个时代,他凭借著一身好武艺与个人银幕魅力,赋予功夫片新的面貌与活力,在1970年代初掀起一股电影热潮,将观众拉回戏院中,使衰退的香港电影业重新找到生机。李小龙的电影也身价百倍,轰动全球,让人们认识Bruce Lee,让西方人认识和学习功夫,令动作片成为香港电影的主流片种之一。
小时候我和国昌(胞弟)看过电影后往往就地取材,研发了许多免费的玩具,化废物为神奇。四十年后的今天回味当年,或许还可冠上环保的殊荣。其中一门“独门武器”就是仿照李小龙在《精武门》派上场的双节棍。《精武门》中李小龙饰演的正义青年陈真以双节棍与连环八腿勇打侵华的日本人,继《唐山大兄》的李三脚后,街头巷尾模仿的对象。
(李小龙的双节棍)
当时我们家在禧街(Hill Street),转个弯谐街(High Street)是当年的乌节路。谐街的印度布商特别多,卷布匹用的硬纸筒丢在店门外任捡任拿。这些硬纸筒长的就当木棍,稍短的直接当剑使用,有如Star war的激光武器。我们把纸筒截短,再将两截纸筒用草绳衔接起来便成了双节棍,舞动时加上高亢的呼呼啸叫声,活像李小龙的化身。
(谐街 High Street c.1972)
(卷布匹用的硬纸筒,有如Star war的激光剑)
(硬纸筒改制的双节棍)
1939年,李小龙的父亲李海泉带着妻子及三个儿女从香港远赴美国旧金山唐人街演粤剧,翌年生下李小龙,取名“振藩”。李小龙年幼体弱,七岁学太极拳,锻炼身体。
16岁时,李小龙到油麻地拜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李小龙曾因练习咏春拳单调而放弃,后来跟街头流氓打架时使出一招咏春的日字冲拳击倒对方,发觉咏春拳的奥妙,重新回到叶问门下。
1959年,李海泉将他送回美国,考入西雅图华盛顿大学攻读哲学,结识未来的妻子琳达。1967年,李小龙正式成立其哲学武道“截拳道”。
1970年初,邵氏行政总裁邹文怀因不满薪金制度离职,另组嘉禾电影,邀请李小龙回港发展。李小龙回港后,先后拍摄五部电影:《唐山大兄》(1971年) ,《精武门》(1972年),《猛龙过江》(1972年) ,《龙争虎斗》(1973年) ,《死亡游戏》(1973年)。
李小龙在拍《死亡游戏》期间突然猝死,生是等待死亡的历程,死亡游戏捎来死亡消息,一语成谶。
当时香港官方公布其死因为“服用含有过敏成分之止痛药而诱发急性脑水肿”。李小龙是英雄,影迷不能接受法庭下判指李小龙对常服的止痛药Equigesic出现极度敏感,导致当天服药后脑部肿胀致命这么牵强的说法,李小龙不应该死得不明不白,李小龙之死始终是个谜。
李小龙逝世22年后(1995),医学界发现一种称为突发癫痫症(Sudden Unexpected Death in Epilepsy,SUDEP)的新病症。在英国,SUDEP每年夺去500条人命,多数发生在20岁至40岁壮年男士身上,估计欧盟每年有4000人死于SUDEP。SUDEP的病发原因往往是压力太大及睡眠不足,导致心律不正,呼吸困难,心脏或肺部功能猝然停顿。
2006年2月,美国芝加哥验尸官James Filkins在西雅图举行的美国科学院常年会议上宣布当年李小龙的死因可能是SUDEP。James Filkins认为李小龙身体并无外伤,体内除了少量大麻外,没有其他毒品痕迹,至于残留的止痛药Equigesic,分量极微,不可能夺命。
压力与睡眠不足是现代人的通病,压力直接导致失眠,SUDEP随时上身。看帅哥美女的电影是解压妙方之一,其实自己制造玩具自我怡情也可以解压,个中奥妙在于享受放松心情的过程,睡个好觉醒来,明天会更好。
2 comments:
此文好像故意 “遗忘” 了,掩盖了 ‘已婚‘ 的李小龙 最后是死
在一位与他 “合作愉快” 的女 “星” 的 “香闺”,是死在她床上的。
在我眼中,李小龙只不过是一个香港娱乐圈最庸俗的 “过客”
之一,他逃不出整个亚洲娱乐圈的 “潜” 规则,最后,晚节
不保,戏子本无情,千年道行一朝丧,死不瞑目,是活该?
是惋惜?
最近西方世界揭发了多宗年前发生的 ’性侵‘ 案件,许多‘名人’
最后被控上法庭,身败名裂!在西方,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
之上。
反观亚洲,网上内幕 “谣言” 不绝于耳,但谁敢申张 “正义”?
谁敢向 “权贵” 挑战?“潜” 规则 “永垂不朽”!
昨天在 《新闻剪辑》中竟看到一篇根本与 “新闻” ‘风马牛不相及’ 的屁文,
为了避免误导与造成替它 ‘撑腰’ 的假象,今天该文在 ‘剪辑’中消失后,愿
提醒该 ’屁文‘ 的作者两句:
1)中国知名文人 唐伯虎 因犯了 ‘贿赂‘ 而入狱,出来后他并没有向朝庭
“歌功颂德”,他只感叹 “一失足成千古恨,回头已是百年身”,好好体会,
面壁思过吧!
2)坦白说,我本人从来就没有原谅别人的胸襟,如果我要成就一番事业,
我绝不会任用一个曾经尝过 “铁窗滋味”,但自认为 ’君子‘ 的 ’怪物‘!
我就不相信有那一间大机构会顾用有 ’犯罪纪录‘ 的人掌管 ’财政‘,不是吗?
3)除了被逼害的政治犯,有过任何刑事犯罪纪录或蹲过牢的人,移民他国
的申请都不可能成功!
4)我的儿子是某西方国家的全国首500名大律師之一(我是早已移民的前
新加坡公民),他终身不能有任何的犯罪纪录(轻微的超速罚款消案例外)
10多年前他的申请 “律师”牌时必须附上最少两位 “德高望重” 的人物,(如
太平绅士,律师,银行家等)的 “推荐书”,不可或缺,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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