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律规定埋葬超过15年的遗体必须挖掘出来,为“新移民”腾出土地,轮流分享,但由于供过于求,很多老墓地还是超期使用。现在,新加坡正在继续开发近市区的坟场,“疏散”死者,为新一代腾出生存空间。
其实生人霸死地并非新鲜事,广惠肇碧山亭本是粤籍人士的坟山,创立于1870年。1973年封山,1982至1983年间十万先人的遗骸火化后多数安置在万里骨灰塔。之后,山坟被夷为平地,开辟成产业价格年年水涨船高的碧山(Bishan)。
(童年的碧山亭坟场)
说起坟场,我为了安排给顺花(外曾祖母)起坟,重新“安家”,今年初起踏着晨光,到了蔡厝港坟场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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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坟场是宁静的,就只是因四周缺乏树木而感觉到空气中有一股闷气。在坟场兜一圈,觉得它还是个自成一格的“文化城”,墓碑上刻着晋江、安溪、厦门、泉州、台山、番禺、鹤山、海口等地方名,标志着死者的出身,可见早期来新加坡的过番客以南方人居多,冥冥中记录了新加坡早期移民的一页历史篇章。至于生辰死忌的年份,则多数通过天干地支来记载。
(蔡厝港坟场)
(顺花, 蔡厝港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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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坟场的办公室,办公的马来女士对我这个外曾孙的身份十分好奇。我说阿好年事已高,不良于行,记忆已日渐模糊,就行个方便吧!
另一类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的方法是报上顺花的英文名,方便核对。我说中文名不行吗?英文名只是译名,也不晓得当年是怎么个译法。Law by law, 不行。我只好拼几个名字出来。刚好碰上电脑系统提升期间,运作不正常,Search Engine慢得可以,不过马来同胞可好耐性,找出几个大致相同的名字。接下来的核对法就是当年的地址,这我倒还记忆良深,当年潮州街(Ellenborough Street)的临时替代组屋,耸立在新加坡河畔。那个地方经过城市打造后,就是今天的中央广场(The Cent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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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街(Ellenborough Street)的临时替代组屋)
(中央广场 The Cent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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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起坟”,已经未曾踏足新加坡十多年的我本计划于今年返新,起我外婆和非亲生母亲的
骨灰和重新安置她们在‘碧山亭’ 的神主牌,但阅读了网上的资料,惊悉必须具备各项有关关
系的证明文件,且只能再延十年,这使我不得不知难而退,不得不背弃我对自己所曾作出的
承诺。
我感到难过,我总觉得她们付出得太多而生前所获得的太少,太不成比例。
在国外的我未能每年亲身到她们坟前上香,我感到愧疚。我总觉得多年来,她们都在不离不
弃的庇佑与看顾着我,已达古稀之年,我多希望能亲身在她们面前上柱香给她们,这也死而
无憾了。
与新加坡不同的是,我生活在一个尊重人权的国家,这里的坟场都是永久的,神圣的,日常
的维护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这里从来没有人会想到坟墓也可以Recycle,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入土而不为安,不可思议,更不近人情!
起坟不一定要证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往生者的名字和死亡时的住址,一般上都没问题,尤其是年长人士提出此要求。
我的小姨(老婆的妹妹)数年前在当局要求下,将放置在沃農山的岳父和岳母的骨灰龛
迁出时曾受到百般刁难,最后甚至我老婆的关系与身份证明与外国护照也派上用场,令
人 ‘啼笑皆非’,可不像你描写的那麽 ‘干脆利落’,那么简单?
另一个我无法接受的是天价的费用却只换来另一个十年,这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就算上苍再给我N个 “十年”,但我真不忍她们 “死得如此不安寕”,如此玩法,我能
不心死吗?再说了,就算十年后我还活着,我真怀疑我还能折腾十多个鐘头的直飞,
重回那个将我视为 ‘贱民’ 的牢笼?!
谈起 ‘起坟’,我的外祖母于上世纪60年代去世之后 ’骨灰‘
安置在布莱德路碧山亭的 ’红屋‘ 内,最初我每年清明时节
陪母亲去上香,后来由于母亲的健康 ’每况愈下‘,母亲
1990年 ‘往生’ 以后,我们也就多年没去拜祭了。(我为
此而感到愧疚,追悔莫及)
一位 ’至亲’ 于1997去世使我想起了我的外祖母,我决定
‘起坟’ 重新安置,但当我再到 ‘红屋’ 时才发现 ‘红屋’ 的
‘拆迁通知’ 已发出多年,‘红屋’ 将在不久之后被推到,我赶
到 ‘红屋’,只见一片狼藉,屋内许多 ‘骨灰盅’ 早已被丢弃
到满地都是,一片 ‘乱葬岗’ 的凄凉景象。正在我被眼前的
景象惊呆不知所措的时候,不可思议的是我第一眼就看到
了 外祖母 的名字,她的 ‘骨灰盅就出现在我的面前,我
‘百感交集’,我 ‘无地自容’,我当场跪下,泣不成声,.....
这是我毕生难忘发生在我身上的奇迹,我愧对我向母亲
每年带妻儿拜祭她与外婆的承诺,因为我与妻儿在她去
世后数年便移民外国,一去不返,
母亲在林厝港的 ‘坟’,外婆在碧山亭的 ‘骨灰’,早已逾期,
我无语,写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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