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03, 2010

从1949延伸......(十七)陈顺花之起坟(1 of 2)

新加坡西部的蔡厝港坟场埋葬着各个族群各种信仰的人,分为华人、兴都教、回教、基督教和犹太教坟场。它是新加坡唯一继续运作的土葬墓地。当更多的家庭选择火葬亲人,就能循环利用更多墓地,单一个蔡厝港坟场就足以循环再使用,应付未来的需求。

新加坡法律规定埋葬超过15年的遗体必须挖掘出来,为“新移民”腾出土地,轮流分享,但由于供过于求,很多老墓地还是超期使用。现在,新加坡正在继续开发近市区的坟场,“疏散”死者,为新一代腾出生存空间。

其实生人霸死地并非新鲜事,广惠肇碧山亭本是粤籍人士的坟山,创立于1870年。1973年封山,1982至1983年间十万先人的遗骸火化后多数安置在万里骨灰塔。之后,山坟被夷为平地,开辟成产业价格年年水涨船高的碧山(Bishan)。

(童年的碧山亭坟场)

说起坟场,我为了安排给顺花(外曾祖母)起坟,重新“安家”,今年初起踏着晨光,到了蔡厝港坟场数回。

http://navalants.blogspot.com/2010/02/1949.html

清晨的坟场是宁静的,就只是因四周缺乏树木而感觉到空气中有一股闷气。在坟场兜一圈,觉得它还是个自成一格的“文化城”,墓碑上刻着晋江、安溪、厦门、泉州、台山、番禺、鹤山、海口等地方名,标志着死者的出身,可见早期来新加坡的过番客以南方人居多,冥冥中记录了新加坡早期移民的一页历史篇章。至于生辰死忌的年份,则多数通过天干地支来记载。


(蔡厝港坟场)

顺花已经在蔡厝港坟场安葬了27年,根据法律,她应该是属于非法居民了。不过既然政府不需要这块地,所以许多1983年的住客还留在这儿。因为是私人起坟,一切手续必须自己包办,挖坟搬迁也自己安排。

(顺花, 蔡厝港坟场)

多年来阿好(外婆)都执意让顺花继续在蔡厝港坟场住下去,新年期间我再向阿好提议把顺花接去万里,跟古旺(外曾祖父)团圆,也与淑意(祖母)等人为邻。也许年事已高,许多想不开放不下的人与事都逐渐看开看化了,这回阿好竟然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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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avalants.blogspot.com/2010/01/1949_15.html

在坟场的办公室,办公的马来女士对我这个外曾孙的身份十分好奇。我说阿好年事已高,不良于行,记忆已日渐模糊,就行个方便吧!

另一类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的方法是报上顺花的英文名,方便核对。我说中文名不行吗?英文名只是译名,也不晓得当年是怎么个译法。Law by law, 不行。我只好拼几个名字出来。刚好碰上电脑系统提升期间,运作不正常,Search Engine慢得可以,不过马来同胞可好耐性,找出几个大致相同的名字。接下来的核对法就是当年的地址,这我倒还记忆良深,当年潮州街(Ellenborough Street)的临时替代组屋,耸立在新加坡河畔。那个地方经过城市打造后,就是今天的中央广场(The Cent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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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街(Ellenborough Street)的临时替代组屋)


(中央广场 The Central)

拿了土葬证件,接下来是找承包商。跟Johnny会面洽谈,再去坟场办公室注册起坟的日子。坟场有规定,每天不能超过三起私人起坟;Johnny也有行规,非黄道吉日不起坟,农历七月也不起坟,以免得罪鬼神。这样排一排日子,最快也得五个月后。除了起坟之外,安装在万里骨灰塔也交由他打点。

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说起“起坟”,已经未曾踏足新加坡十多年的我本计划于今年返新,起我外婆和非亲生母亲的
骨灰和重新安置她们在‘碧山亭’ 的神主牌,但阅读了网上的资料,惊悉必须具备各项有关关
系的证明文件,且只能再延十年,这使我不得不知难而退,不得不背弃我对自己所曾作出的
承诺。
我感到难过,我总觉得她们付出得太多而生前所获得的太少,太不成比例。
在国外的我未能每年亲身到她们坟前上香,我感到愧疚。我总觉得多年来,她们都在不离不
弃的庇佑与看顾着我,已达古稀之年,我多希望能亲身在她们面前上柱香给她们,这也死而
无憾了。
与新加坡不同的是,我生活在一个尊重人权的国家,这里的坟场都是永久的,神圣的,日常
的维护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这里从来没有人会想到坟墓也可以Recycle,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入土而不为安,不可思议,更不近人情!

....... said...

起坟不一定要证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往生者的名字和死亡时的住址,一般上都没问题,尤其是年长人士提出此要求。

Anonymous said...

我的小姨(老婆的妹妹)数年前在当局要求下,将放置在沃農山的岳父和岳母的骨灰龛
迁出时曾受到百般刁难,最后甚至我老婆的关系与身份证明与外国护照也派上用场,令
人 ‘啼笑皆非’,可不像你描写的那麽 ‘干脆利落’,那么简单?
另一个我无法接受的是天价的费用却只换来另一个十年,这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就算上苍再给我N个 “十年”,但我真不忍她们 “死得如此不安寕”,如此玩法,我能
不心死吗?再说了,就算十年后我还活着,我真怀疑我还能折腾十多个鐘头的直飞,
重回那个将我视为 ‘贱民’ 的牢笼?!

Anonymous said...

谈起 ‘起坟’,我的外祖母于上世纪60年代去世之后 ’骨灰‘
安置在布莱德路碧山亭的 ’红屋‘ 内,最初我每年清明时节
陪母亲去上香,后来由于母亲的健康 ’每况愈下‘,母亲
1990年 ‘往生’ 以后,我们也就多年没去拜祭了。(我为
此而感到愧疚,追悔莫及)
一位 ’至亲’ 于1997去世使我想起了我的外祖母,我决定
‘起坟’ 重新安置,但当我再到 ‘红屋’ 时才发现 ‘红屋’ 的
‘拆迁通知’ 已发出多年,‘红屋’ 将在不久之后被推到,我赶
到 ‘红屋’,只见一片狼藉,屋内许多 ‘骨灰盅’ 早已被丢弃
到满地都是,一片 ‘乱葬岗’ 的凄凉景象。正在我被眼前的
景象惊呆不知所措的时候,不可思议的是我第一眼就看到
了 外祖母 的名字,她的 ‘骨灰盅就出现在我的面前,我
‘百感交集’,我 ‘无地自容’,我当场跪下,泣不成声,.....
这是我毕生难忘发生在我身上的奇迹,我愧对我向母亲
每年带妻儿拜祭她与外婆的承诺,因为我与妻儿在她去
世后数年便移民外国,一去不返,
母亲在林厝港的 ‘坟’,外婆在碧山亭的 ‘骨灰’,早已逾期,
我无语,写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