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壳洞(Gua Tempurung)
霹雳历经两亿年以上的地壳活动,形成许多神奇的洞穴。根据务边(Gopeng)椰壳洞的管理商(APT Consortium SDN. BHD.)的介绍,椰壳洞深约1.9公里,是马来西亚最大的石灰岩洞,山洞已经存在159万年。山洞由5个巨型“椰壳”组成,洞穴之间形成自然通道,每个洞都悬挂着千奇百怪的石笋和交错的钟乳,蔚为奇观。椰壳的形成年份可能约一万年。
(山洞内的景观之一。)
最特殊的是一路上可见到石灰岩在地底受热和压缩后,形成不同颜色与花纹的大理石,从第4洞进入第5洞的交界处,有一股独有的清凉的旋风,将一路走来的汗气吹散。第5洞为最高点,称为“Top of the World”,125米下阴森处有涓涓溪水。
(第5洞的最高点Top of the world:第5洞称为李明洞,据说这里是马共于上世纪50年代初印制《人道报》的历史现场。)
从洞口走到山洞的最高点,来回时间约两个小时。若要续程钻缝隙涉溪水等,全程5个多小时。
第5洞有两个宽敞平坦的地方,地势险峻优越,可作多种用途。此处居高临下,接近水源,又有通道可以从另一个隐蔽的洞口撤离,符合打游击战的驻、攻、守、撤的原则。
据说这里是马共领导的马来亚人民抗日军的驻扎地。紧急状态时期,椰壳洞曾经用作马共游击队的出版基地,在这里编排和印制《人道报》,第5洞也称“李明洞”。
根据网上的资讯,1975年霹雳州政府邀请德国专家J. Crowter前来考察。1995年州政府施工打造椰壳洞,1997年开放给公众人士。
(椰壳洞的溪流)
(椰壳洞内有溪水,外面是一个美丽的湖泊。)
椰壳洞是马共编制《人道报》的历史现场吗?
阅读了马来西亚南洋商报记者郑昭贤的“椰壳洞传奇---李明凭吊<李明洞>”(2008年3月17日),原来约70年前(1951年左右),李明挑选一个巨大的石洞,作为《人道报》出版与运作的基地。李明领导的马共怡保中区负责将各地的战讯和群众运动的消息,传送至设在山洞内的报社。
《人道报》在山洞运作一年多后,英国军警发现山洞里有游击队活动,于是对着这座大石山狂轰滥炸,马共游击队只好撤离。
如果旅游局所说的“李明洞”真的是李明和她的革命同志活动的地方,那么椰壳洞确实就是《人道报》的基地了。
(椰壳洞远景)
解铃还须系铃人,被英殖民地政府判处死刑的李明应该是最好的人证。2008年,无国籍的传奇女子李明以“游客”的身份来到椰壳洞,重游当年战斗的故地。她回忆道:“这个山洞很大很大,洞内平坦的地方比篮球场还要大。洞内层层叠叠,有一级比一级高的平台。山洞很深,石壁陡峭,溪水贯穿,清幽凉爽。”
最好的物证就是第3洞的石壁上,英国官员葛尼的劳斯莱斯轿车被炸的壁画了。这是当年游击队员通过画面,记录于1951年10月5日通往福隆港的公路上,伏击英国驻马来亚高级专员(钦差大臣)亨利·葛尼(Henry Gurney)的情景。
(第3洞:英国驻马来亚高级专员(钦差大臣)亨利·葛尼(Henry Gurney)遭受伏击的壁画。摄影:Andy Bell。)
由于当事人李明已经81岁,无法攀爬多层梯阶到李明洞亲自目睹壁画,不能证实这就是当年马共留下的画作,因此亦无法证实这里就是制作《人道报》的历史现场。不过,务边并没有其他类似的山洞。
谁是李明?
马共都有化名,而且不止一个。李明,原名刘风珍,1926年在广州白云区出生,2012年6月12日在广州病逝。李明4岁就跟随母亲来到马来西亚。
海峡时报(1953年3月10日)报道,李明的母亲是一名共产党员,于1950年被遣返中国。李明早在1942年便被她的学校老师引荐入党,战后可能在霹雳安顺(Teluk Intan)以学校教师来掩饰身份。
日本占领马来亚时期,16岁左右的李明便参与抗日活动,成为马共怡保区地下党书记。
李明于1963年被遣返中国,跟马共第3号人物陈田结婚。此后虽然多次要求回来马泰边境,但始终不得要领。
李明案件
李明的案件,是上世纪50年代初最曲折离奇的法庭案之一。
1952年7月24日,马来亚政治部(Special Branch)突袭怡保拉乞路(Lahat)的一间屋子,扣留两名怀疑与马共有关的妇女邱音(Cheow Yin,可能是张英)和24岁的李定娣(李明)。两人受到严酷的盘问,以致邱音在关押期间自杀身亡(政治部的说法)。李定娣是李明使用的另一人的居民证。
1952年8月6日,李明在怡保高庭被控四项罪名:(1)于1948年8月至1951年9月间在怡保拥有手枪;(2)同时期拥有手榴弹;(3)拥有来福枪(Browning automatic);以及(4)跟携带枪支与子弹的人士在一起,推定会扰乱公共秩序。
在法庭上,警方除了表示怀疑李明曾经下令谋杀至少两名欧洲人,还另指被逮捕前,李明已经随身携带枪械两个月。不过主控官及时强调,他只针对第二项罪名,就是拥有手榴弹,这是根据九名前马共游击队员的口供,包括一张在务边一带的山洞所拍摄的李明的照片,这张照片来自一名曾经是马共游击队的现警员。
审讯采用参审制度(Assessor System),由两名参审员,加上法官三人审理下判。8月6日第一次审讯,参审员由一名华人和一名印度人组成,两人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李明有罪,主审法官不同意,决定重新审判。虽然这个做法不合常理,但在紧急法令下是被允许的。
9月9日重审,参审员改由一名欧裔和一名华人担任,结果华人参审员认为证据不足,法官和欧裔参审员裁定李明罪名成立,次日判处李明死刑。
(李明(Lee Meng)当游击队员时摄。Credit: Australian War Memorial)
林碧颜律师(Lim Phaik Gan ,2012年出版自传《Kaleidoscope – the memoirs of P.G.Lim》,2013年去世)不满此判决,在伦敦协助英国律师Dingle Foot为李明上诉,1953年2月16日上诉庭驳回该申请。
(为李明提出上诉和签名赦免死刑的林碧颜律师 P. G. Lim。)
英国律师发动签名运动,并召开记者会争取公义,获得50名英国的国会议员签名支持,要求赦免李明死刑,其中一名签名请愿的工党议员是1964年成为英国首相的威尔逊(Harold Wilson)。
在吉隆坡,马华公会总会长陈祯禄也要求霹雳苏丹宽赦,他指出李明并没有获得公平的审讯,那是因为怡保高庭的参审员由两名欧洲人和一名华人组成;如果李明案在槟城、马六甲或新加坡海峡殖民地审理,那就会有一组陪审团来共审此案。
1953年2月底,李明案掀起另一高潮。匈牙利共产党政府献议以被监禁在布达佩斯的英国间谍Edgar Sanders作为交换条件。这是欧洲共产党第一次公开援助亚洲同志,“共产国际”成为大新闻,但英国首相丘吉尔不接受这项交易。寂寂无名的李明因这场审讯突然间成为国际风云人物。
一个星期后,李明获得霹雳苏丹赦免死罪,改为终身监禁。李明不再是谈判的筹码之后,音讯也跟着匿迹。1963年11月23日,李明离开牢狱,被驱逐出境前往中国,那时候马来西亚已经成立了。
终身监禁者本来得坐牢20年,刑期扣除三分之一,必须坐牢13年多。李明的刑期从1952年被捕日算起还不到11年半。
审理过程中,李明矢口否认呈堂的照片中人是她,但从多年以后李明故地重游,入洞考察,已经说明无论她是不是相片中人,她确实在务边的山洞活动过。
此外,24岁的李明在法庭上表现冷静,从头到尾都断然否认她是马共党员李明,也坚决表示从来没见过手榴弹,不晓得手榴弹是什么样子的。多年后她带着当年的“李明不是李明”的谜团离开人间,可能就是为了否认自己跟马共的关系。
陈平的《我方的历史》直言无论哪一个李明,他所认识的李明就是上庭的李明,因为他们两人已经接触多时,绝对错不了。至于间中是否另有不为人知的内情,或许有些真相不知道好过知道。如果李明真的这么重要,为何生死攸关之际,马共始终没有出面回应李明案件?
追捕李明的线索源自新加坡
追究起来,李明被逮捕的源头来自新加坡。Ronnie Tan的文章指出主要的幕后人物是Irene Lee。Irene Lee的丈夫在槟城被马共杀死后决定加入警队,被派到吉隆坡的政治部总部任职。紧急状态(1948-1960)时期,政治部的主要任务是渗透马共和左派工会,鼓动马共成员投诚,进而瓦解马共。
1952年2月,Irene Lee来到新加坡,跟踪一名马共女党员Ah Shu,Ah Shu在莱佛士坊的罗敏申百货公司跟人交换外表相同的购物袋,两人由始至终没有交谈。Irene Lee跟踪Ah Shu到史丹福路的YMCA,在背后用枪指着她,最终让她成为线人。继续追踪后,Irene Lee发现马共接头的地点并非原先认定的吉隆坡,而是怡保拉乞,Irene Lee敲门入屋,政治部同僚拘捕了李明和邱音,关押在太平监狱。
这起案件过后,Irene Lee先后在槟城,吉隆坡和霹雳的警察部门工作,1960年1月1日因跟马来亚当局意见不合而离职,在新加坡一家出入口商工作,1994年去世(72岁)。
(该图片为上世纪60年代的莱佛士坊。两名马共女党员在罗敏申百货公司交换购物袋,造成轰动国际的李明案。)
在中国的日子
李明回到中国后终于跟母亲团聚,并照顾母亲终老。她也在中国找到终身伴侣,就是陈平的得力助手,曾经参与“华玲和谈”的马共第三号人物陈田。1965年结婚后,他们夫妇俩要求潜回马泰边境但陈平不批准。文革爆发后,毛泽东答应马共设立电台,他们被调派到革命之声电台工作,只好打消原来的念头。
(华玲会谈(Baling Talks)的马共谈判代表:陈田、陈平、拉昔迈丁。)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主政下接纳李光耀的提议,为了让中国跟东南亚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下令1981年电台停播,改在马泰边境另设“马来亚之声”。李明认为这是他们返回马泰边区的大好时机,却被组织安排留在湖南四方山处理停播后的事宜。很多电台人员都先后返回马泰边境了,他们夫妇两人却被留在长沙读报、剪报、整理资料、写稿和制作“简报”。
李明不知道为何自己必须留在中国,而不是被派到马泰边境继续斗争,因为组织不需要对当事人解释。李明也不知道合艾和平协议的谈判过程,直到签下协议后,才知道已经和解了,一切斗争都结束了。
1990年陈田病逝,李明一人在广州生活。她的前半生充满传奇,下半场则是平平淡淡。陈平《我方的历史》及李明的口述历史面世后,才重新唤起这名传奇人物。
《我方的历史》第20章详细记录李明事件,评论李明是个敬业、积极、勇敢的人,但行事鲁莽,不够谨慎,将传递员与游击队员的双重身份混淆了,才会引起日后的祸端。可能基于此原因,不让她回到马泰边境是为了保护党,同时保护她。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文革时期从中国回到马泰边境的马共党员经历过肃反行动,多数没有好下场。
李明,可以说是少数马共女性的历史,为人生的信念奋斗过,也付出极大的代价。
主要参考资料
Chin Peng, 《My Side of History》Media Masters Pte Ltd (2003), ISBN 981-04-8693-6.
P. G. Lim,《Kaleidoscope - the memoirs of P.G.Lim》SIRD (2012), ISBN 9789675832390.
Ronnie Tan, “Hunting Down the Malayan Mata Hari”, 《BIBLIOASIA》April 2018.
The Straits Times, year 1952, 1953.
新加坡《南洋商报》1952年,1953年。
谢诗坚,“马共奇女子李明走了”(2012年6月20日) http://seekiancheah.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1041.html accessed 15 March 2020。
郑昭贤,“椰壳洞传奇---李明凭吊<李明洞>”(2008年3月17日),http://southeastasiachinese.blogspot.com/2008/03/blog-post_17.html accessed 15 March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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