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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ugust 05, 2016

七月歌台

中元节歌台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又是盂兰盆节时。去年(2015)的最后一个农历七月周末,全岛有40场中元节歌台演唱。

早年本地的报章常以“流火之月”来形容农历七月。到了这个时候,民间庆祝盂兰盆节,也就是常说的中元节和鬼节。有钱的商贾和庙宇出钱演酬神戏或木偶戏,点亮了没有电灯的乡野,街坊蜂拥而至,台台大戏都娱人娱鬼。

据知“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来自《诗经》,“火”为二十八星宿之一。古代说“七月流火”,指的是天气开始转凉,但经过时间的演变,现在已经用来形容七月份天气炎热。

这么炎热的天气还必须穿上华丽的戏服,在聚光灯下又要唱又要打,演完一场大戏的确不容易。到了上世纪60年代末,七月歌台开始陆陆续续地出现,70年代末已经非常普遍,80年代末几乎全面取代戏班。

歌台虽然非常风光,但也曾经走过下坡路。90年代的歌台泛滥,品质没有什么控制,粗制滥造之余还有满嘴黄腔和超级清凉装,许多人觉得有伤风化。有些不怀好意的“咸湿佬”(粤语)、“黐哥伯”(潮语)、“猪哥伯”(福建话)(这些方言指的都是“窥伯”)专门俯在舞台前色迷迷的往上瞧,七月歌台跟低俗文化挂钩,吸引不到人潮。为了挽救劣势,台主采取意识更加大胆的做法,结果每况愈下,到了90年代末,已经有式微之势。

在这当儿,我们看到丽星娱乐制作的台主陈志伟很努力地挽救歌台,为歌台赋予新的活力。陈子谦在2007年的力作《881》以歌台人生为题材,拍摄出有笑有泪的电影,同样催生了本地的歌台文化。


(催生后的七月歌台越来越专业化,观众群汇集了男女老少)

881》关于本地七月歌台的发展情况有这样的叙述:

“每年,最喜欢的就是农历七月。七月鬼门开放,好兄弟们出来逛街。这个时候,新加坡特别热闹,看得到的人很多,看不到的,更多!为了让好兄弟们开心,我们就请他们看歌台。刚开始,只有福建戏、潮州戏这些大戏。到了六十年代,逐渐变成唱歌跳舞的综艺节目,这就是歌台。让那些一年只能出来一个月的好兄弟们,一次看到爽。歌台界众多歌星里,观众最喜欢的歌星就是福建天王---陈金浪。”

戏班出身的陈金浪之所以深受欢迎,除了他的歌曲有劝世的意义外,内容也反映了高度发展的新加坡社会里庶民为生活拼搏的艰辛,大胆呈现出跟官方说法唱反调的卑微面。陈金浪在2006年患癌去世,享年45岁。

根据新明日报的报道,《881》上映后,歌台的观众突然间翻倍。日后的中元会歌台越办越盛,整个七月都不够用,农历八月还在继续。我们也看到了歌台文化通过网站、you tube等普及到年轻观众中,陈志伟等人挽救的歌台突然间变成受官方器重的“本土文化”,除了在乌节路、滨海艺术中心等地演出外,也将新加坡的本土文化带到中国去了。

挤歌台


小时候,每逢农历七月,住家附近的振南街(处于谐街(High Street)和福南街(Hock Lam Street)之间)年年都用木架搭建起临时戏台,沿街张挂着各种颜色的灯泡。街边小贩使用煤气灯,点亮了夜间的街道。通常晚上八点左右福建戏班就开锣了,演到深夜11点左右才散场,而且连演两晚。后来才知道维持戏班的费用昂贵,只演一场难以归本,所以都两场两场地演。

80年代初搬到新世界附近的Maude Road(俗称松林板厂)居住,每逢中元节商家都会赞助两场歌台,街坊将马路和组屋底挤得水泄不通。那时候歌台不像现在有时间限制,必须在10点半前结束,难得街坊这么开心,歌台秀演到大家都倦了才喊停。

90年代中在Tampines Mart附近居住,这里的歌台走的是高层次路线,唱的不是普通的流行歌曲和福建歌,而是颇有深度的“洪湖水浪打浪”、“珊瑚颂”、“草原之夜”、“谁不说俺家乡好”等,叫人耳目一新。不过到头来小众敌不过大众,后来看到的是王雷、林茹萍、李佩芬等主持的歌台秀,讲些语带双关的黄色笑话和唱福建歌来娱乐大众。

虽然我不是福建人,但对某些福建歌还是深感亲切的,比如“烧肉粽”、“望春风”、“天黑黑”、“一支小雨伞”等。“烧肉粽”和“望春风”都是邓丽君唱红的歌曲,除了红遍台湾也红遍新马。“天黑黑”这首台湾民谣邓丽君也唱过,早年的新加坡综艺节目也播过,风趣的阿公阿嫲轻易地走入民间。“一支小雨伞”翻译自日本歌曲,歌词“风越大我来照顾你你来照顾我”为人间送暖。

“一支小雨伞”这首在歌台流行一时的歌曲没人再唱了。原来唱歌台最避忌的就是雨天,据说有一年的歌台上艺人唱了这首歌后就乌云满布,下起大雨来,所以以后就有了这样的避忌。

从福建歌风行本地歌台,可看到方言的生命力。1979年推广华语运动以来,终止方言节目已经成为社会常态,但通过歌台可以清楚看到,方言就是大众的母语,还是活在大众的生活中。

此外所看到的是大众对不同方言的歌曲的拥护度。去年的歌台,王雷邀请现场观众以掌声来表示喜欢听哪一类方言歌曲,结果福建歌掌声如雷,潮州歌一半一半,粤语歌曲稀稀落落,海南歌与客家歌完全静悄悄。这个即兴调查除了反映出本地华人的方言结构之外,也肯定了每个星期六晚播出的台湾长寿剧对民间的影响力,“我问天,我问天”几乎成了新加坡各族人士都耳熟能详的“国歌”。

歌台刮起“女人风”


以前的中元节上演的都是福建歌仔戏和潮州戏。到了60年代末,新加坡三大世界(大世界、新世界、快乐世界)的歌台为了谋生,接受了一些订单,到中元会唱歌,结果越唱越旺。根据老行家洪小凌的说法[1],早期唱歌台,不论男女歌星,都必须穿着整齐。70年代新加坡流行台湾歌曲,“今天不回家”、“不得了”等歌曲都在本地翻唱。为了配合这些歌曲,洪小凌的“新凌星歌台”允许女艺人穿迷你裙上台,结果掀起一阵持续不断的跟风。

到了近期,歌台越来越专业化,舞台布置、音响灯光都像夜总会那样。反串演出曾经掀起风潮,男艺人皓皓的美女扮相俊俏,吸引了许多“狂蜂浪蝶”。2013年,警方在男艺人反串这一环节上加强了管制的力度,严厉执法,歌台必须先向媒体发展管理局申请艺术娱乐执照,警方才会发出准证,直接打击了歌台的反串表演。


(资深的王雷也以反串的身份出现在歌台上。图片来源:联合晚报,2015)

根据“公共娱乐和聚会(免除)法令”(Public Entertainments and Meetings (Exemptions) Order),歌台必须符合多项规定,才能得到“免除”的申请资格,大费周章。于是艺人纷纷改变做法,通过模仿女生、动作女性化等方式来达到搞笑的效果。可是到了2015年,反串演出有卷土重来之势,连资深的王雷都穿上裙子出场。关于男生反串这一环节,有人觉得恶心,有人觉得只是娱乐大众,笑笑就好。

歌台也捧红了后起之秀,后继有人。李佩芬从初出道走到今天,能主持能唱,实力一年年增进。“新跑台歌后”陈凯晴在2015年除了当两台的主持外,还唱了126台,风头甚健[2]。


(“新跑台歌后”陈凯晴。图片来源:联合晚报,2015)

中元节的意义


七月歌台跟中元节已经成为不可分割的连体。中元节随着早期的移民传入新加坡,但庆赞活动简单,只是烧香点蜡烛,焚烧元宝冥纸,广东人称为“烧街衣”。随着社会的发展,才增加了道士做普渡法事,为孤魂野鬼和堕胎夭折的婴灵超度,演木偶戏给“好兄弟”看。

后来的中元会越办越大,除了聘请戏班或歌台外,还有竞标福物,部分善款用来捐助慈善组织,阴间阳间都受用,积福积德。

以巴耶里峇的韭菜芭城隍庙为例,2014年以七万元连办四晚歌台,通过网站直播,上场的艺人也年轻化,富商以23万元来标“发财炉”,成为亮点。Tampines Mart的炉主也有过办两场歌台,答谢鬼神恩赐中马票头奖的记录。喊标所得则捐赠给广惠肇留医院。


(中元节喊标行善)

上世纪80年代我在Philips工作的时候,工友组织了形式简单的中元会。到了农历7月,大家凑点钱,由炉主负责买福物如米糖饼干、罐头猪脚等,放在红色的塑料桶里,插上令旗,一人一桶带回家。

90年代在国防部工作,到船厂巡视时,也会看到工友在船边点香烧金银纸膜拜,有些船员则拿着香进入引擎室拜拜,祈求平安。

庆赞中元之余,不妨重温中元节的来历。根据陈蒨的《潮籍盂兰胜会》[3],盂兰传承自印度的佛教,取自“盂兰盆”一词,原来的梵文“Ullambana”的中译应该是“救倒悬”,意思是用盆子装满百味五果来供养佛陀和僧侣,以拯救堕落在恶道的众生。

陈蒨表示《佛说盂兰盆经》记载了目连救母的故事,讲述目连的母亲做了错事,死后坠入恶道饱受折磨。目连听从佛祖的指引,在农历七月供养僧众,成功拯救了母亲。

到了南北朝时代,梁武帝开始举行盂兰法会,报答父母及祖先的恩德,此后历代帝王也相继举行盂兰盆会,推崇孝道。唐宋之后,目连救母的故事以戏曲形式流传开来,盂兰盆会进一步普及化,成为民间道教的中元庆典,由道士诵经及通过道教仪式普渡不幸逝世的人。

由此可见中元节已经从开始的救济父母的孝道,扩大到施于孤魂野鬼的仁爱精神,为佛教的盂兰法会赋予道德的意义。

[1]黄文车,“市场取向与本地认同新加坡歌台与福建歌曲的发展”,《源》2013年第四期,总期104p22,新加坡宗乡会馆联合总会出版,2013

[2]《联合晚报》2015年9月13日

[3] 陈蒨,《潮籍盂兰胜会》,p6-7,中华书局(香港)出版,2015年。ISBN 978-988-836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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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December 09, 2014

处在夹缝间的玛丽亚(Maria Hertogh - In Search of Identity)- 二之二

最后的审判


1120日,上诉庭开审,玛丽亚的生母艾德琳飞到新加坡来,两人终于在八年后重逢,但玛丽亚告诉她:“我不要跟你们回去,我要跟阿米娜在一起。你根本就不爱我,你将我送了给别人,我为什么要跟你在一起?我已经决定跟我的丈夫在一起。”

玛丽亚告诉母亲艾德琳:“我不要跟你们回去,我要跟阿米娜在一起。你根本就不爱我,你将我送了给别人,我为什么要跟你在一起?我已经决定跟我的丈夫在一起。” 图片来源:Straits Times

在上诉庭上,艾德琳表示当年只是将玛丽亚交给阿米娜帮忙照顾几天,她并不同意领养这回事。生下孩子后,她要带回玛丽亚,但是在路途中被日本军扣留,被释放后已经找不到阿米娜了。

阿米娜的说法则不一样,她说当时双方已经同意由阿米娜领养孩子,艾德琳的亲兄弟Soewaldi也在场,所以她决不放弃孩子的监护权。

承审的布朗法官(Justice Brown)认为双方的供词都不可靠,他问玛丽亚想要跟谁。

玛丽亚对养母感情深厚:“我不要跟我的母亲,我要跟我的养母在一起。”

布朗法官也提问玛丽亚只懂得马来语,回去荷兰是否会碰到语言障碍。荷兰大使供证时强调战后许多不会荷兰语的孩子回到荷兰,都能够适应祖国的生活。

122日,下判的日子终于到来,上诉庭必须作出两项裁决:一是婚姻的合法性,二是玛丽亚的抚养权归谁所有。

法官通晓的是英国法律而不是回教法,在这个环节上,英国法律所考量的是女孩在这个年龄是否已经有自行判断,作出正确决定的能力。法官根据大英律法,接受玛丽亚原国籍(荷兰)的法律,而不接受回教法下十三岁的马来传统婚姻。

此外法官也认为玛丽亚年纪还小,她当然希望留在马来亚,跟她熟悉的“家人”在一起。作为法官,他必须根据玛丽亚的合法父亲的意愿,决定什么是将玛丽亚养育成人的最佳方式。

“It is natural that she should now wish to remain in Malaya among people whom she knows. But who can say that she will have the same views some years hence after her outlooks has been enlarged, and her contacts extended, in the life of the family to which she belongs?”
---Justice Brown

布朗法官指责阿米娜和曼梭等人尝试通过可耻的结婚行动来妨碍司法公正,他作为一名法官,职责是让玛丽亚这个小女孩翻开人生新的一页,重新生活,从此不需要经历重重的诉讼。


“(Maria's marriage to Inche Mansoor Adabi is)a discreditable manoeuvre designed to prejudice these proceedings...... What I am concerned now is that this child should start a new life altogether without being concerned in any further proceedings.”
---Justice Brown

闻讯后养母阿米娜伤痛欲绝,当场晕厥过去;玛丽亚被带到汤申路的善牧罗马天主教修道院(Roman Catholic Convent of the Good Shepherd, Thomson Road),她的生母艾德琳也到同一家修道院寄宿。

(阿米娜上诉失败,永远失去玛丽亚的抚养权,伤心地离开法庭。
图片来源:NAS 11 Dec 1950)

是宗教之争,还是正义之争?

在等待下一轮上诉期间,报章记者可以自由进入修道院。125日,英文报(Singapore Standard)在头版刊登了玛丽亚跟修道院长的亲密照,报道玛丽亚如何换下沙龙,改穿西装,除了使用“回教抚养不敌血緣关系”之类的敏感字句,还通过“玛丽亚跪在圣母玛丽亚的雕像前”的标题(Bertha knelt before Virgin Mary Statue)来刺激回教社群。多年以后玛丽亚被问起此事,她说当时记者安排拍摄这些照片时,她并不知道自己被利用。


英文报(Singapore Standard通过“玛丽亚跪在圣母玛丽亚的雕像前”的标题(Bertha knelt before Virgin Mary Statue)来刺激回教社群。图片来源:www.slideshare.net

(刺激回教徒的照片:玛丽亚在修道院,开心的跟修女在一起。图片来源:  National Archive The Hague 2356848-501212-13)

(刺激回教徒的照片:玛丽亚在修院学弹钢琴。图片来源:光明日报)

(刺激回教徒的照片:玛丽亚开心地等待回荷兰。图片来源:ANP photo)

马来报章(Utusan Melayu)以牙还牙,127日刊登了三张玛丽亚伤心饮泣,修女在一旁安慰的照片,并将这起官司形容为“灵魂争夺战”。

甘尼(Karim Ghani)是一名极端的淡米尔族回教徒, 128日,他在苏丹回教堂发表演说,告诉回教徒这不只是玛丽亚个人的问题,这也不只是回教徒的问题,这是关系到整个回教法律,谴责法庭的判决是对回教的歧视。他告诉在场聆听的穆斯林警察,你有职权在身,不支持我没关系,但至少不要干涉抗议行动。甘尼甚至表示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圣战(Jihad)将是唯一的途径。


(12月7日,马来报章Utusan Melayu 还击,刊登玛丽亚伤心饮泣,修女在一旁安慰的照片,并将这起官司形容为“灵魂争夺战”。图片来源:互联网

129日,甘尼成立了一个玛丽亚行动委员会(Nadra Action Committee),来自雪兰莪、彭亨、吉兰丹和阿米娜的家乡甘马望的马来人参与支援,暴乱一触即发。

警察总长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向上司(Colonial Secretary)请命,建议扣留甘尼,并将玛丽亚从修道院转送到保良局去,以避免进一步刺激回教徒。殖民地政府表示只知道华人会在新马搞乱,但从来没听说过马来人会扰乱社会秩序,结果不了了之。

不只是暴动而已


1211日,甘尼发表公开信,要法官别宣布审讯结果,否则将会有灾难性的后果。法庭依时开庭,仅用了五分钟就驳回阿米娜的上诉。这时候聚集在高等法庭外的马来人和印度族回教徒开始闹事,马来族警察同情回教徒,采取了消极不应对的态度,导致暴乱升级。在亚拉街(Arab street)、桥北路(North Bridge Road)、惹兰勿剎(Jalan Besar)、实龙岗(Serangoon)、芽笼(Geylang)以及加东(Katong)等地,路上的车辆被暴民纵火,受害者被暴民扔入水沟等。殖民地政府宣布戒严两个星期,并从马来亚各地调集辜加兵前来镇压,才控制了局面。持续两天针对白人的暴乱事件造成18人死,173人受伤,119辆汽车被破坏。

(暴乱中其中一名死者。图片来源:SBC 1988)

暴乱的18名死者中,其中一个个案是英国人约翰(John Davies)。他跟妻子和八岁的女儿坐在巴士车上,却被暴徒扯下车毒打,匆忙间跳下沟渠,希望可以捡回一命,但事与愿违,约翰在无路可逃下伤重身亡,妻子和女儿则无恙。

1212日,玛丽亚在生母艾德琳的陪同下登上飞机,向童年的家乡挥别。

1215日,玛丽亚抵达荷兰,受到夹道欢迎。荷兰报章(De Telegraaf)说玛丽亚看起来只有十岁大,言外之意就是在“森林”被虐待,导致营养不良。玛丽亚能够脱离苦海是少数的幸运儿之一,因为在许多殖民地国家,有很多类似玛丽亚的孩子滞留在当地,成为别人的养子养女,过着悲惨的生活。

玛丽亚抵达荷兰,受到群众欢呼。图片来源:CNA 2014)

这起事件也挑起共产国家与资本主义列强的政治斗争。英美报章(例如Manchester Guardian, New York Times)指责共产党在背后主导这场暴乱,苏联则在联合国会议上回击,指责玛丽亚事件违反人权,这不是起强迫婚姻,而是强迫离婚,这才是暴乱的源头。

殖民地政府成立的调查委员会发表调查报告(1951),指责马来警员没有及时执行任务是暴动的导因,也认为没有阻止记者进入修道院处理失当,但并没有指出基督教与回教间的敏感性,也不认为法庭审理有误,没有考虑到阿米娜和玛丽亚之间深厚的母女情。

(调查委员会发表调查报告(1951),指责马来警员没有及时执行任务是暴动的导因。
图片来源:SBC 1988)

还有值得一提,但许多后来的研究与报道都忽略的是在向调查团供证时,当时的警察总长R.C.B. Wiltshire在事发现场,他认为报章不公正确实的报道已经挑起了民众激烈的情绪,警察开枪来尝试控制高等法庭外的局面是引起现场群众暴动的根源(The Straits Times, Feb 21, 1951)。

法庭的终极判决在西方法律眼中是顺理成章的大团圆结局,但在一些英国报章(例如Manchester Guardian)眼里,认为殖民地政府又再一厢情愿的作出决定,严重忽略了托付回教女子给天主教会的后果;苏联报章(Pravda)指责英国政府采用一贯的手段,歧视殖民地人民;至于在马来人的情义至上的世界里,公义到底在何方?

(英国报章Manchester Guardian认为殖民地政府又再一厢情愿的作出决定,严重忽略了托付回教女子给天主教会的后果。图片来源:SBC 1988)

当然如果往前追溯,战争是一个导因,如果没有战争,玛丽亚就不会跟她的生父一家人分离,阿米娜也会过着平静的生活。再往前追溯,也许错就错在殖民地主义霸权。

曼梭认为法庭认为他和玛丽亚的婚姻无效是个错误的判决,于是上诉到伦敦枢密院,不过他的上诉无效。

经历过这起事件,阿米娜心衰力竭,从此过着自闭的生活,她在二十年后(1970)去世。

前市议会主席麦尼斯怎么看?


前新加坡市议会主席麦尼斯(Sir Percy McNeice)在口述历史中(Oral History Centre 000099/16)觉得荷兰人认为玛丽亚身为一名白人女子,必须在欧洲家庭里成长,不能跟马来人在一起,这种单向思考是完全错误的。荷兰当局自以为拯救了玛丽亚,其实是毁了她的一生。如果玛丽亚留在阿米娜身边,跟丈夫曼梭在一起,她可能会比较开心,她的生活也会过得好一些。玛丽亚虽然皮肤白皙,看起来不像马来人,但没关系,马来人喜欢肤色较浅的孩子,在那个战争的年代,许多马来人收养华人的孩子也是基于这个原因。

麦尼斯觉得当时法庭认为玛丽亚其实是来自天主教家庭,不是个回教徒,所以让她入住修道院是个大错误;保良局没有宗教色彩,是个较合理的栖身之地。

麦尼斯也批评记者Lilian Buckle,她的丈夫在社会福利部工作,因此获得许多内幕消息。Lilian Buckle利用这个优势,进入修道院,拍摄了许多煽动性的照片,刊登在报章上。这项举动激怒了马来人,认为白人侵犯了玛丽亚的宗教自由,在回教世界里,这是不可饶恕的罪行。

挥之不去的忧伤


玛丽亚在19岁那年成婚,婚后育有13名孩子,其中3名孩子不幸夭折。

1975年,在荷兰的电视现场转播节目中,玛丽亚接受访问,她没想到当局竟然通过越洋连线,安排曼梭在电视的另一端上节目。曼梭抱着孩子,太太坐在一旁,表示已经另组家庭,很感激阿拉赐予他美满的家庭生活。曼梭的出现挑起玛丽亚伤心的回忆,她觉得自己的幸福被无情地剥夺了,在情绪失控下密谋杀害亲夫但被揭发,法官考虑到玛丽亚悲惨的人生,判她无罪释放。玛丽亚无法继续跟丈夫一起生活,在1980年离婚。

(1975年,玛丽亚接受荷兰电视台现场访问,她没想到当局竟然通过越洋连线,安排曼梭在电视的另一端上节目,表情愕然。图片来源:CNA 2014)

(曼梭在电视的另一端说生活如意,感谢阿拉赐予他美满的家庭。图片来源:CNA 2014

1999年,62岁的玛丽亚终于得偿心愿,回到童年的甘马望,会见阿米娜的家人,童年一起读书玩耍的好友,并探望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日本籍姐姐Kamariah。随后玛丽亚来到新加坡,回到曾经短住的修道院,不免触景生情,跪在地上痛哭。她表示感觉非常空虚,就像当年从法庭来到这里的时候一样。

(1999年,62岁的玛丽亚回到甘马望,探望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日本籍姐姐Kamariah。
图片来源:CNA 2014

(1999年,玛丽亚回到曾经短住的修道院,不免触景生情,跪在地上痛哭。
图片来源:CNA 2014

2009年,玛丽亚因血癌去世。去世前两个月,玛丽亚接受Monsoon Pictures的专访,回忆起过去的点点滴滴,还是坚持说阿米娜的抚养权是合法的,她相信领养文件就在艾德琳的兄弟Soewaldi 手上。她并不想离开阿米娜,不愿意离开原任丈夫曼梭,更不想回荷兰。玛丽亚童年的经历一辈子都烙印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郁郁而终。

玛丽亚的三个孩子在母亲去世后来到新马,走了一趟寻根之旅,也会见了Kamariah的后人(Rokaya)。根据他们的说法,妈妈的生命是一场人文悲剧,如果当时法庭判决玛丽亚留在阿米娜身边,结局可能会很不一样。

不过时间不会倒流,历史也没有如果。

(玛丽亚的三个孩子来到新加坡寻根。图片来源:CNA 2014)

相关链接:

Friday, December 05, 2014

处在夹缝间的玛丽亚(Maria Hertogh - In Search of Identity)- 二之一

195012 11日,新加坡发生了“玛莉亚暴动”事件(Maria Hertogh Riots),当时法庭就一宗抚养权下判,本来只涉及两个家庭的官司,却演变成一场流血冲突事件。

那是六十四年前,也是父亲从中国来到新加坡的第一个年头。他在禧街(Hill Street)的印刷厂工作,在附近见证了这场暴动。在我读书的年代,发生在1950年代的大新闻都被“封锁”,一无所知。我的孩子念中学的21世纪,某些事件经过教育界人士重新编写,玛丽亚出现在“Social Studies”的教科书中,并将这起暴动归咎于种族与宗教纠纷。


(在高等法庭外大草场 Padang 集合的回教徒。图片来源:Straits Times 12 Dec 1950)

1988年2月25日的国会上,人民行动党政府的李显龙、孟建南医生(Dr Arthur Beng) 和已故的郑永顺博士(Dr Tay Eng Soon),反对党詹时中就玛丽亚事件那一番唇枪舌剑,我的记忆犹新。当时人民行动党认为种族纠纷是暴动的根源,詹时中则坚持其中政治斗争多过于社会因素,他最多只能认同跟宗教有关,但绝对不认同是由种族纠纷而引起的。当时李显龙说他会提供每一字每一句(chapter and verse)来证明暴动是一起种族事件,郑永顺支援李显龙时,说他有第一手资料,他的瑞士邻居驾车进入市区,被暴徒殴打,唯一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白人。他奉劝詹时中必须接受历史现实,而不是为了他的政党而扭曲历史(The Straits Times Feb 26, 1988)。

如果沿着新加坡政府一贯灌输的种族与宗教和谐的概念,这个教科书式的结论是符合国策的,但就我看来,整起事件的酝酿过程其实已经超越了种族与宗教,涵盖面之广,甚至可以视为远在英伦海峡两岸的荷兰与英国政府联手打造的一出戏,玛丽亚只是日战与殖民地时代的伤痕人物,只是一颗殖民地政府展现权力的棋子。是一段值得回顾,温故知新的历史。

除了当事人玛丽亚外,其他关键性人物还包括:

 - 玛丽亚的生母艾德琳(Adeline Hertogh):她是否为了争夺抚养权而捏造事实? 

- 养母阿米娜(Aminah binte Mohammad):她含辛茹苦,抚养阿米娜八年。但她是否为了争夺抚养权而捏造事实? 

- 马来丈夫曼梭(Mansoor Adabi):他是不是一颗棋子,还是真心要和阿米娜结婚? 

- 法官布朗(Justice Brown):他认为最适合玛丽亚的判决,是否符合玛丽亚的利益? 

- 荷兰女王朱丽安娜(Juliana):她以女王的身份介入抚养权之争,是否带着有色眼光? 

- 新闻记者Lilian Buckle:她那深具煽动性的新闻与照片,是否陷入新闻炒作的范畴? 

- 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艾德琳的亲兄弟Soewaldi:他知道抚养权之事,但并没有出面澄清,还原事情的真相。 

- 极端回教徒甘尼(Karim Ghani):他以圣战之名,鼓吹回教徒诉诸暴力,符合回教法吗?

委托抚养五岁大的女儿


1937324日,玛丽亚Maria Bertha Hertogh在爪哇出生,排行第三,父亲是一名来自荷兰的军人,母亲艾德琳(Adeline Hertogh)则是一位能说流利的马来语的印荷混血儿。玛丽亚的父母都是天主教徒。

1942年,太平洋战争暴发,当时居住在万隆(Bandong)的玛丽亚只有五岁大,她的父亲被日军逮捕,下落不明;母亲刚刚生了第六胎,将她交给马来朋友阿米娜(Aminah binte Mohammad 帮忙抚养。那是艾德琳最后一次看到女儿,因为数天后,艾德琳在踩着脚车去阿米娜的村庄途中,被日军捉到俘虏营囚禁。一年后,在回教家庭中长大的玛丽亚易名为纳德拉(Nadra Ma´arof)。

阿米娜是艾德琳家族的世交,除了跟艾德琳一家常有来往外,也认识玛丽亚的外祖母,也就是艾德琳的母亲(Nor Louise)。

阿米娜来自背景良好的家庭,她的第一任丈夫Abdul Ghani是登嘉楼苏丹的私人秘书,她的表亲(Datuk Bukit Gantang)在战后成为霹雳州的首席部长。阿米娜曾经跟着丈夫出使东京,她本人在东京教了十一年的马来文课。第一任丈夫死后阿米娜改嫁给一名在万隆做首饰生意的商人。他们没有孩子,在玛丽亚之前已经领养了一名日本孤儿,取名Kamariah。由于阿米娜通晓日文,日战时是日本宪兵部队的一名翻译员。

彻底改变命运的旅程


日战结束,印尼民族主义兴起,全国各地掀起反殖民地统治的独立战争,万隆也不可幸免。阿米娜担心玛丽亚这个白人女子的生命安全,让她穿上马来人装束,但是,阿米娜还是因为“窝藏”白人女子而被捕了。她坚称玛丽亚是她的女儿,有合法的领养证明,过后获得释放。1947年,阿米娜带着玛丽亚回到登嘉楼甘马望(Kamawan)的家乡,玛丽亚跟同龄的孩子一起上学,在朱盖(Chukai)女子学校读书,课余也接受可兰经教育。


(情同亲身母女的玛丽亚与阿米娜。图片来源:CNA 2014)

战后,阿米娜的父亲跟许多因战争失散的家庭一样,要求荷兰在新加坡与爪哇的办事处协助寻找失散的女儿。英国行政官员Arthur Locke在无意中发现玛丽亚,对阿米娜说玛丽亚的父母在新加坡,想要跟他们见面。阿米娜并没有想到背后的阴谋,于是在1950410日,带着玛丽亚前往新加坡,此行从此彻底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

抚养权之争


在新加坡荷兰领事馆,荷兰官员坚持要将玛丽亚归还给生父,并建议支付阿米娜五百元作为过去八年来抚育玛丽亚的费用,阿米娜不为金钱所动,她要的是这名养女。

422日,荷兰领事馆向法庭申请庭令,由社会福利部(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暂时看管玛丽亚。隔天,社会福利部官员将玛丽亚带到约克山家居手艺中心(Girls' Homecraft Centre),其实就是少女收容所,前身是保良局

517日开庭,法官并不认同战争时期许多儿童被领养的社会现状,不论是英国或者荷兰都不接受这种没有经过合法的法律途径,只由民间自行处理的领养方式。经过短短15分钟的聆讯,法庭判决玛丽亚的抚养权归生母艾德琳所有。玛丽亚暂居保良局,直到离境。

回教与民间组织决定出资协助阿米娜上诉。728日开庭时,上诉庭认为荷兰律师单方面申请由社会福利部看管玛丽亚并不符合法律程序;此外,荷兰律师所提呈的有关玛丽亚的生父的资料不够完整,所以上诉庭判决玛丽亚归还给养母阿米娜。


(玛丽亚和阿米娜离开法庭。最终的审判结果是玛丽亚归还生母艾德琳,回去荷兰。图片来源:National Archive The Hague 2356844-501130-32)

陈明娘(Tan Beng Neo)的口述历史


根据陈明娘(Tan Beng Neo)的口述历史(Oral History Centre 000371/20),当时她在约克山“保良局”工作,第一次法官下判后负责接领玛丽亚。玛丽亚和阿米娜从法庭后门出来,两人紧紧抱在一起,说宁愿死也不肯分开。当时荷兰律师也在场,但他只是袖手旁观,没有任何行动。


(玛丽亚抓住阿米娜,不肯分开。图片来源:CNA 2014)

拉拉扯扯半小时后,阿米娜才接受陈明娘的建议,上车一同到保良局去,看着玛丽亚被好好安顿之后才去找律师商量对策。陈明娘表示当时社会福利部曾经劝请荷兰律师快点带玛丽亚乘机回荷兰,免得夜长梦多,但是律师说玛丽亚在社会福利部看管下是安全的,他要等监护人从荷兰过来,才一同乘船离开。阿米娜提出上诉后,玛丽亚必须继续留在新加坡,直到审讯结束为止。

陈明娘说阿米娜很疼爱玛丽亚,每个星期都来探望养女,将她的脏衣物带回家清洗,教她背诵可兰经等。有一回阿米娜带了一个温文有礼的年轻男子来探望玛丽亚,她介绍说这位男士是她的“表弟”,没多久这位“表弟”就成为玛丽亚的丈夫。


(陈明娘 Tan Beng Neo 对阿米娜和玛丽亚的印象良好,儒雅有礼,认为局外人难以理解两人间所建立的亲情。图片来源:SBC 1988)

保良局带孩子们出去游玩时,也会带玛丽亚一同出去,但她必须将马来服装换掉,穿上跟其他白人女孩一样的衣裙,这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避免被外人,尤其是新闻记者认出来。

在陈明娘眼中,阿米娜和玛丽亚已经在一起生活多年,情同母女,那种亲情局外人是难以理解的。

陈明娘追忆,玛丽亚的父亲曾经写了一封信给女儿,由社会福利部翻译成马来文,大体上说的是爸爸妈妈和所有的兄弟姐妹都很期待一家团聚,并不是爸爸不要你,而是当时爸爸在打仗….


 “Dear Bertha,

In the first instance, we would be very happy if you would come back to us, papa and mama, as soon as possible. At the moment we felt very sad and so we hope that you will come back to our old place. All your brothers and sisters are very anxious to meet you where you are once happy.

Bertha…should remember that father has gone to war at…(something or something).

Bertha, you have been following us and remember that you used to play with Benny. I am sending you a group photograph of all of us. Number one at the back from left to right, mama, papa, was the …sitting in front from left to right, the youngest name Ria. Till then I end my letter and we are very happy to see you coming back to us.

With love from all of us.”

玛丽亚并不想跟陌生的亲生父母在一起,她以马来文回复父亲,表示要跟阿米娜在一起,并不想回荷兰:

1.  I may be present at the hearing.
2. That I remain with Cik Aminah.
3. That I remain a Muslim and do not wish to follow another father.
4. That I do not wish to return to Holland.
5. That I do not wish to leave Cik Aminah, I am alright here.
6. That all Cik Aminah says is true. I wish to speak to the judges.


Signed Nadra Binte Marath, dated on the 25th of June 1950.

被“国际化”的玛丽亚婚姻


上诉庭判决玛丽亚的抚养权归还给阿米娜的四天后,也就是81日,玛丽亚事件出现巨大转变,阿米娜安排了一场传统婚礼,将13岁的玛丽亚许配给22岁的马来教师曼梭(Mansoor Adabi)。根据回教法,只要女孩子进入青春期(12岁)就可以嫁人,虽然这个做法在回教社会里还是存在着争议。比如810日,一位回教领袖便写信给海峡时报,指出虽然玛利亚的婚姻并不违背回教教义,不过回教大国如埃及就立法规定女孩子必须16岁以上才可以结婚。不过,他进一步说,这并不表示基督教徒可以反对玛丽亚的婚姻,因为两人已经在阿拉的见证下完成婚姻手续了。


(13岁的阿米娜与曼梭结婚。图片来源:NAS Aug 1950)

在回教徒眼中,依照马来亚的回教婚姻习俗是留住玛丽亚,使她永远脱离荷兰父母争夺抚养权的方法。当时这种未成年的马来婚姻在马来亚和印尼是挺普遍的,结婚后,双方各回自己家住,直到成年才洞房。不过,回教徒不了解英国人,英国人也不了解回教法律,在英国人掌权的殖民地,这一步棋成了致命伤,演变成日后的悲剧。

这段婚姻在荷兰引起极大的震荡,它非但带来文化冲击,还牵涉到国家的尊严。玛丽亚的生父认为玛丽亚是个来自文明国度的西方人,执意要将玛丽亚带回荷兰。他表示玛丽亚被残忍的东方人恐吓,被阿米娜藏起来,教导她憎恨欧洲人,憎恨自己的父母、种族和宗教。


“(Mariawas threatened by her foster mother and her so-called husband, Mansoor. She is like a child frightened of Black Peter, a Dutch classic villain. Maria was similarly frightened of those cruel people in the East…Our child was captured by Aminah, hidden by her all these years and raised to hate Europeans. She taught her to hate her own parents, race and religion.”  ---- Father of Maria

荷兰报章一方面强调玛丽亚只是个小女孩,另一方面渲染玛丽亚已经失去处女之身,借此挑起社会舆论。

英国和美国的报章也大肆报道,称玛丽亚为“森林女孩”(Jungle girl)、“在森林中养大的荷兰女孩”(Dutch girl, reared in the jungle),德国报章称玛丽亚为“森林女孩” (Dschungelmädchen)。Jungle girl 取义自当时深受欢迎的泰山电影,由猿猴养大的泰山(Tarzan),将马来亚间接形容为蛮荒之地,极具侮辱性。

英文报章对阿米娜的称谓也是多面性的,海峡时报称她为阿米娜,后来称她为保姆(Ajah),最后称她为养母。英美报章则称她为马来保姆(Malay nurse)、土著保姆(native nurse)。荷兰报章称阿米娜为看护人(baboe)、后母(second mother)、不育的女人(barren woman)等。销售量数一数二的荷兰报章(De Telegraaf)甚至无情地渲染,加油加醋,说阿米娜通过战争和买卖儿童婚姻,捞了一大笔钱。

曼梭认为西方人非但不知道新加坡就像美国的芝加哥一样,是个现代化的城市,还恶意丑化新马,甚至说玛丽亚必须躲避森林的老虎。这些记者认为我们住在什么地方?是在森林中吗?

The Dutch had imagined Maria a “jungle girl”, although she is as much a city girl as any girl in Chicago, USA. One of the Dutch papers spoke of her dodging tigers in Singapore. Where do such writers think we live? In the middle of a jungle?
---Mansoor

荷兰与英国政府并不认同这段13岁的婚姻,并认为这是争夺抚养权的阴谋。依据荷兰法律,女子在21岁前结婚必须获得父母的允许,当时荷兰女王朱丽安娜(Juliana)要求英国政府协助,既然女王开了口,英国政府当然全力配合。


荷兰女王朱丽安娜(Juliana)要求英国政府协助,将阿米娜带回荷兰。
图片来源:CNA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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